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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投资额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基本建设工作量,是反映基本建设规模的综合性指标。
基本建设投资额可分为,计划投资额和实际完成投资额。另外,还可以按照投资额构成、投资用途、建设性质等多种方法进行分类。基本建设投资额可用于编制建设概预算和计划以及实施会计、统计核算,分析比较投资效果等方面。
1.基本建设投资额按构成分类
基本建设投资额按构成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建筑安装工程(建安工作量)。
建筑安装工程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它包括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两部分。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包括:①各种房屋(厂房、仓库)、构筑物(公路、桥梁)的建筑工程;②各种管道、电力、电讯的铺设工程;③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等的装饰油饰工程;④设备基础、支柱、工作台、梯子等建筑工程;⑤炼铁炉、炼焦炉等各种特殊炉的砌筑工程和金属结构工程;⑥建筑场地布置、地质勘察、拆迁平整土地等工程;⑦矿井的开凿、井巷延伸、露天矿剥离、石油、天然气的钻井工程;⑧水利工程及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
第二部分安装工程,包括:①需安装设备的装备、装置工程及与设备相联系的装饰工程、附属管线的敷设工程;②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体设备、系统设备进行试运行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行工作。
(2)设备、工器具购置。
设备、工器具购置包括通过基本建设部门的购置活动或自制加工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器具的价值。新建或扩建项目的新建车间,按照设计和计划要求购置或自制的全部设备、生产用工器具,不论是否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均包括在内。
(3)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不属于以上两项内容的其他各项基本建设工作。如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费、生产职工培训费等。
基本建设投资额按其构成的内容进行分类的目的在于反映基本建设工程的不同内容以及基本建设各部门的联系,以便掌握基本建设投资额的构成,考核投资计划的完成情况,正确地组织各种核算。
2.基本建设投资额按用途分类
基本建设投资额按用途分类包括生产性基本建设和非生产性基本建设两类。
3.基本建设投资额按资金来源分类
基本建设投资额按资金来源分类包括以下几种。
(1)国家投资是指列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国家财政按计划拨款,交由建设银行实行信贷管理的投资(拨改贷投资)。它分为财政拨款与拨改贷投资。
(2)国内贷款是指利用银行存款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贷款,以及其他国内贷款所进行的投资。它包括利用银行存款发放的贷款和地方财政专项基本建设贷款。
(3)利用外资是指国家利用外资在国内进行的建设投资。它包括国外贷款(世行贷款)、外资独营、合资生产、合作经营、补偿贸易、对外加工装配、无偿捐赠,以及中国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筹集的国外资金。
(4)白筹投资是指用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事业单位自行筹集的资金以及其他来源的资金进行的投资。它包括:①部自筹,由国务院各部、委、局自行筹集的投资;②地方自筹,由省、市、自治区、地、县、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自行筹集的投资;③单位自筹,由基层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从自有资金中筹集的投资;④其他,如联合投资项目中的集体所有制和个人投资等不属于以上各项的投资。
基本建设投资额按资金来源分类的目的在于了解各种资金的来源渠道,研究各种投资的规模、比例和速度,便于国家统筹兼顾,全面管理基本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