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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置链接是指网络使用者在网页初次下载时就可根据导引使用自身的浏览器去“链接”信息所在服务器自动获取所链信息。因为此“链接”现象没有显示链接的网站或者网页的地址,因此该被“链接”的网站或者网页所有者或者管理者不能辨别自身网站或者网页已经被“链接”。
网站所有者在自己网站的域名中、网页上以及元标中,将与其相关的他人的字号、商标、网站名称等作为关键词埋置其中,同时在网页源代码中多次重复这些关键词,这样的设置会导致使用户打算通过搜索引擎查询权利人的网页时,首先访问到的总是埋置链接的网页,导致本来打算访问权利人网页的用户,直接就访问了埋置链接的网页。埋置链接就是将被链接网站的网址“埋”在自己的网站或网页中,成为自己网页内容的~部分,这种链接情况下,网页上并不会出现连接“埋置链接”网站的名称、网址,用户无法知道自己所访问的网站同其他网站建立了“埋置”链接,造成用户误认为被链接的网站是该自己访问网站的一部分。这种埋置链接行为,一方面涉嫌对他人的网页著作权侵权;另一方面,被链接的网页被直接链接,用户直接能看到的内容是跨过制作者网站首页,所以,用户无法准确地判断制作者的身份,导致用户的误认,因这种误认导致的是设置这种链接的网站的流量增加,而真正的网页制作者的网站流量的减少,大大影响了被设置链接网站的广告收入,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此种行为也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