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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工程分区是指为规范土地利用工程活动和引导投资方向,在规划期内有针对性地安排土地利用工程项目而划定的区域。土地利用工程分区一般适用于县级土地利用工程专项规划,其目的是:明确各区土地利用工程方向和重点;分类指导土地利用工程活动;引导投资方向;为安排项目提供依据;因地制宜地制定土地利用工程措施。
土地利用工程分区的类型有:
1、土地整理区:是指以开展耕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其他农用地整理等活动,安排土地利用整理项目为主的区域;
2、土地复垦区:是指以开展土地复垦活动,安排土地复垦项目为主的区域;
3、土地开发区:是指以开展土地开发活动,安排土地开发项目为主的区域;
4、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区:是指以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建设活动为主的土地利用工程区域;
5、土地利用工程综合区:是指包括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且难以区分活动主次关系的土地利用工程区域。
划定土地利用工程分区应遵循以下原则:
1、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结构的相对一致性;
2、开发、利用、治理和改造途径的相似性,工程相对集中;
3、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4、必须充分考虑行政区划作为分区的基础,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划分各类土地工程分区,尽可能不打破行政管辖界限,可以避免权属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