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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应债率即当年国债余额与当年居民储蓄存款余额或年度国债发行额与当年居民储蓄存款增加额的比例关系,该指标反映应债主体对债务的承受能力,一般认为,这一指标小于100%即可[1]。
国民应债率的计算公式为:
该指标越高,表明某一地区居民年收入中购买公债的比率越高,但潜在的购买力不足。这个指标可作为参考。
我国城乡居民持有国债的数量与其存款余额相比很低。如2003年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为104000亿元,同期发行国债6153.53亿元,居民个人负担率为21.17%。在一定程度上,它表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也应该看到我国当前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居民储蓄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用于养老用的,所以对居民的应债能力不能做过高的估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