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可支配收入(National Disposable In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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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可支配收入是指本国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原始收入的基础上,经过与国外的经济转移收支之后可最终用于消费和投资的收入。
国民可支配收入是指一国的所有常驻单位或所有本机构部门的可支配收入之和。
而国民可支配收入与国民总收入的关系是:国民可支配收入是在国民总收入基础上,加减国外的经常转移收支流量而形成的。
国民可支配收入可以用两种方式计量:一种是包含固定资产折旧因素的“国民可支配总收入(GNDI)”指标,另一种是扣除了折旧因素的“国民可支配净收入(NNDI)”指标。
国民可支配总收入=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总收入)+来自国外的经常转移净额
国民可支配净收入=国民生产净值(国民净收入)+来自国外的经常转移净额
来自国外的经常转移净额是指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之间单方面收入转移相抵后的差额,即来自国外的经常转移减去支付国外的经常转移之差。
国民可支配收的测算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定
一、从宏观核算角度:
国民可支配收入=国内生产总值 + 生产要素净收入 + 经常性转移净收入。
②经常性转移收入 = 补贴收入 + 赠予收入 + 无偿转移。
二、从微观统计角度:
国民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 农村居民纯收入。具体解释见统计指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