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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是中国大陆官方对城市依据城镇体系规划进行的一种划分的方式,是指具有重要区域意义的省会城市及副省级城市,区域中心城市的培育将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缩小地区间发展水平的差距。
促进中国发展,中国国家区域中心城市的概念范围在2010年02月发布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10-2020年)》中被调整为中国地理大区的区域中心,而非省级区域的区域中心,每个大区有且只有一座国家区域中心城市。中国国家区域中心城市为:
沈阳(东北)、南京(华东)、武汉(华中)、深圳(华南)、成都(西南)、和西安(西北)。
现代区域中心城市与传统概念下的地域性中心城市相比,具有更为科学更为广泛的内涵。它指的是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具有引领、辐射、集散、制衡等作用的主导性城市。它超越了原始的自然地理范畴,体现现代资源、产业、交通、市场、信息、文化地理、政治地理等多层面的领带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