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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税是对超过一定分贝的特殊噪声所课征的税。
这类税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根据噪音的排放量来征收,如日本、荷兰的机场噪音税就是按飞机着陆次数对航空公司征收。另外原西德也曾在《噪音防治法》中规定对汽车噪音征税;
二是通过征税来筹集治理噪音所需的资金,如美国规定,对使用洛杉机等机场周围的每位旅客和每吨货物征收1美元的治理噪音税,税款用于支付机场周围居住区的隔音费用。
我国总体上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这一阶段的经济特征表现为大范围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因此噪音的污染会日趋严重。要开征噪音税,对民航、汽车、火车等交通设备及建筑工地等,都应征收噪音税。资金用于隔音设备的投资,即实际上将之用于对受害者的补偿。如在城市立交桥上装备隔音设备,对受飞机、火车等直接影响的居民进行补偿等。这部分税收的改革还可以和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调整结合起来统筹规划,使得目前生态环境比较恶劣的城市得到生态税制实施带来的好处,从而更进一步促进居民的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观念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