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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物分离理论是物流科学赖以生存的先决条件。所谓商物分离,是指流通中的两个组成部分——商业流通和实物流通各自按照自己的规律和渠道独立运动。社会进步是流通从生产中分离出来之后,并没有结束分化及分工的深入和继续。现代化的分工和专业化是向一切经济领域延伸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流通过程中上述两种不同形式出现了更明显的分离,从不同形式逐渐变成了两个有一定独立运动能力的不同运动过程,这就是所称的“商物分离”。
“商”,指“商流”即商业性交易,实际是商品价值运动,是商品所 有权的转让,流动的是“商品所有权证书”,是通过货币实现的。
“物”即“物流”,即马克思讲的“实际流通”,是商品实体的流通。本来,商流、物流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进行一次交易,商品便易手一次,商品实体便发生一次运动,物流和商流是相伴而生并形影相随的,两者共同运动,取同样过程,只是运动形式不同而已。在现代社会诞生之前,流通大多采取这种形式,甚至今日,这种情况仍不少见。
商流和物流也有其不同的物质基础和不同的社会形态。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角度看,在流通这一统一体中,商流明显偏重于经济关系、分配关系、权力关系,因而属于生产关系范畴。而物流明显偏重于工具、装备、设施及技术,因而属于生产力范畴。所以,商物分离实际是流通总体中的专业分工,职能分工,是通过这种分工实现大生产式的社会再生产的产物。这是物流科学中重要的新观念。物流科学正是在商物分离基础上才得以对物流进行独立的考 察,进而形成的科学。但是,商物分离也并非绝对的,在现代科学技术有了飞跃发展的今天,优势可以通过分工获得,优势也可以通过趋同获得,“一体 化”的动向在原来许多分工领域中变得越来越明显,在流通领域 中,发展也是多形式的,绝对不是单一的“分离”。
1、商物分离模式的特点是:
①保管。取消总公司仓库和营业仓库分散保管方式而代之似配送中心集中保管。
②输送。原先是从工厂仓库至总公司仓库,再到批发站仓库,最后到零售店,是商物一致的三段输送。而在商物分离模式中是由工厂仓库至配送中心,然后直接送至零售店的两段输送。
③配送。原是分别向各零售店送货,现改为回路配送。
④信息系统。不再由总公司、批发站和工厂分头处理,而是以信息中心集中处理方式,用现代化通讯系统进行各环节的集中控制。
2、商物分离的优点可列举如下:
①为了营业方便,公司批发站一般设在都市的繁华地区,而配送中心可以设在郊外,工厂之间的大批货物输送较为便利,可以缓和市内交通拥挤的现象。
②配送中心的仓库规模大,物流作业集中。同一地点处理的物流量大,便于采用机械化、自动化的保管设施和装卸机械,大幅度地提高了物流活动生产率,同时也可以降低物流成本。
③配送中心实行回路配送,提高了运输设备利用率,降低了运输费用,对用户的服务质量也可得到改善。
④商物分离使各部门的职能单纯化,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实现商物分离必须创造一定的条件,如商品标准化,合同标准化等,还应该建设完善的信息系统,保证总公司、工厂、配送中心以及批发站之间的信息交换协同统一。
①订货活动与配送活动相互分离,把自备卡车与委托运输或共同运输联系在一起,降低运输费用并压缩固定费用开支。
②把同一系统负责一定范围的物流据点合并,加强物流管理一元化,压缩流通库存,减少交叉运输,便于工厂大批量运货,提高物流系统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