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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1]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又称“卖楼花”。商品房现售与商品房预售主要差异在于,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买房人无法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预售对买房人而言存在更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