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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谈判师是指:从事商务谈判的专业人才。他们利用谈判技巧、语言能力和行业专业知识,为本企业与其他个人、企业的买卖活动进行沟通和谈判,实现愉快合作。在经济交流愈加频繁、经济关系越来越复杂的今天,谈判师已经成为商务领域内的重要角色。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商务谈判理论与实践逐渐形成了一门新的应用性专业学科,国际商务谈判在政府机构和各企事业单位的商务活动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统计,全国现有四十余万政府机构和部门,大中型企业、公司等经济贸易部门,需要三百多万的国际商务谈判人才,而目前从事国际商务谈判的人员不足万人,有近三百万的市场需求空缺。同时,每年全国有万余次经贸洽谈会、招商引资会和商品交易会,急缺善于谈判的专业人员。
助理商务谈判师、商务谈判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专以上学历,在相关行业连续半年以上实践、实习经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证明原件)。
2、中专学历者,相关专业毕业,从事相关行业连续1年以上实践、实习经历。非上述专业,须在相关行业连续实践经历3年以上(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证明)。
3、在校学生(含自学考试)大专层次以上相关专业(同上)学生报考必须已学习本专业2年以上;其它学生报考须按教学大纲经系统培训80学时以上(培训学校结业证书或证明)。
4、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均可申报。
高级商务谈判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相关领域工作或从事研究、教学5年以上;
2、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
3、两位以上教授或当地培训中心推荐;
4、在国内外刊物(含知名专业网站)发表相关文章两篇以上;
1、全国统一考试结束后,由全国认证办统一组织专家对试卷进行评分,对论文进行评审,并对评分和评审合格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同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2、全国认证办根据各级别合格人员的汇总情况统一制定证号编码和相关信息,统一打印中英文对照证书。证书加盖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和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印章及钢印。
3、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将录入全国认证办数据库,证书可在全国认证办官方网站查询,并自动成为认证办个人会员,享受会员待遇。会员可通过互联网定期得到世界最新的知识资料,使会员的知识体系保持不断的更新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