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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资金是社会主义商业经营者为进行商业活动而拥有、占用和支配的货币,以及商品和其他一切财产的货币表现。
商业资金是社会流通资金的主要组成部分。它的性质取决于资金所体现的所有制性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商业资金主要是社会主义商业的资金,个体商业和其他非社会主义商业的资金所占比重很小。社会主义商业的资金属于全体人民的国家所有和部分劳动人民的集体所有,是社会主义的财产。它是国家和集体专门用来从事商业活动,组织商品流通,为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并为社会主义积累资金的手段。社会主义的商业资金同资本主义的商业资本有着本质的区别。商业资本属于资本家所有,是资本家专门用来从事商业活动,剥削商业工人,侵占生产者、消费者和其他商品买卖者的利益以牟取商业利润的工具。
商业资金可分为:
①自有资金。国有商业的自有资金,是由国家财政拨付的资金和企业利润留成所组成;集体商业的资金则是靠劳动人民入股或集体经济组织拨付的资金以及企业利润留成所组成。无论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的商业企业,对自有资金都可以独立支配、合理运用,但无权转让。
②借入资金。主要指商业企业从国家银行借入的信用贷款,必须按期归还。对资金的使用还要按银行规定的利率付息。另外,商业企业还可以通过商业信用途径(如从生产者手中赊购,由消费者预付货款)占用非银行信贷的他人资金。
另外,商业资金按其在商品流通过程中的作用及其形态变换的不同,可分为:
①商业固定资金。即商业企业的房屋建筑、技术设备、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它的特点是不直接参加商品流转,不是经营的对象,而是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为商品流通服务,并保持自己的实物形态。同时,它的价值按其磨损程度,通过摊提折旧费的办法逐渐地转移到流通费用中去,成为价格构成的因素,从而获得补偿。
②商业流动资金。即商业企业流动资产的货币表现,包括商品资金、非商品资金和结算资金三部分。
商品资金是以商品形态存在的资金,它包括库存商品、在途商品以及加工付出商品等资金;非商品资金包括现金、包装物资金、家具用具资金以及待摊费用资金等;结算资金是企业在贷款结算过程中所占用的资金。商业流动资金的特点是:一般都直接参加商品流转,并且不断变更自己的形态。在商业资金中,流动资金是主要形态,但固定资金大小与商业企业的物质技术水平密切相关。
在流动资金中,商品资金和货币资金是基本形式。商业流动资金的基本部分总是在这两种形态之间以不同的比例分配着和反复循环着。从资金的运动过程来看,总是先在商品购进阶段,由货币资金形态转变为商品资金形态;然后在商品销售阶段,又由商品资金形态转变为货币资金形态。除非亏损,一般经历一次循环返回来的货币总要比投入的货币多,从而形成利润。利润的一部分形成积累,加入原有的货币资金,使商业经营规模得以扩大。
社会主义商业的资金要与商业所组织的商品流通规模相适应,形成合理的比例,保证商品流通的正常发展。社会主义商业要合理使用资金(特别是流动资金),不断地加速资金特别是流动资金的周转,以便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资金的占有量,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