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式领导(Directive lead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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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式领导是指凭借领导职权与权威,以命令、指示等方式告知下属做什么、如何做、何时以及到何地去完成任务。命令者的权力要求有法律根据,或经一定程序专门授权,命令者不得越权和违法,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切责任,同时下属必须服从。运用这种方式的领导者,还必须制定相应的纪律制度以及惩处的措施作为保障,以此保证领导者的命令被执行,防止被领导者违抗领导者指令。一般来说,命令式的领导方式比较适用于纪律约束方面的、必须立即行动的领导活动。
命令以强制性为后盾,是一种具有明显约束力的指挥方式,它是典型的符合强制性领导的一种领导方式。命令具有强制性的特征,它是建立在下属对领导者职位权力之畏惧或恐惧的基础之上的。命令的强制性在不同的领域中的效应是不同的。从政府系统的行政领导到企业领导再到社会团体、学术机构中的领导,命令的效应呈递减趋势。
命令式领导的特征是:领导者采取单向沟通方式,以命令的形式向下属布置工作任务和完成任务的程序和方法;下属不了解或无法了解组织的整体目标和最终目的;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相分离,领导者一般不参加集体活动;领导者凭个人的经验和了解,对下属的工作表现作出评价。这种领导方式,在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纯粹是一种命令与服从、指挥与执行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