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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件指合同中关于商品的品质、数量和交货期等条件。即有效合同应当具备的必要条件。
合同要件主要包括:
1、合同当事人基本信息(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3、商品的数量
4、商品的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交货、付款、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
7、违约责任(约定明确各方违约的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已经成立的合同要产生当事人预期的后果,就必须满足法定的生效要件。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担保合同的当事人缔约时须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担保合同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及社会公共利益;
4、履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手续。
一般情况下,商品交易有三种主要形式:
1、计划分配交易:购销双方按国家统管物资遵照计划进行交易;
2、市场交易:是国家统管以外的物资,由购销双方通过市场,按订定的经济合同交易;
3、临时采购交易:无固定的购销关系,不订立经济合同,按购方的临时需要和销货方的可供货进行交易。
在商品购销交换关系确定后,商品交换有三种做法:
1、发货制(代运制)由销货单位委托运输部门,将商品运交购货单位;
2、送货制:由销货单位将商品直接送交购货单位;
3、提货制:由购货单位到销货单位提取。
在这提货制方式中所订立的经济合同,其主要内容不仅要按交货期交货,而且还必须包括商品检验。检验内容主要包括商品等级、质量、数量、规格、包装、卫生等情况。其中以商品品质的和数量与供货时间最为主要。这是因为商品品质优劣,决定其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而且一般商品受季节的影响甚大,如不能按时供货,就会造成积压,资金周转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