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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离交易基金是指一只基金在上市后,分离为风险收益特征不同的几类份额进行交易,从而对基金的风险收益进行重新分配[1]。
推出可分离交易基金,是为了更好满足基金投资者对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需求。
对市场来说,丰富了市场上的产品品种,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选择,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市场的效率和活力;对行业来说,通过可分离交易的设计,为未来的基金创新提供一条可行的思路,将推动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成熟;对于投资者来说,针对一只基金有了更多的投资选择,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未来市场的走势,灵活地在低风险、杠杆超额收益、长期投资收益之间进行选择。
2009年3月10日,国内第一只可分离交易基金——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基金日前获得证监会批准。该基金是长盛基金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成熟的LOF平台,采用可分离交易模式的创新设计,探索推出的新型分级型基金产品。该基金最大的特点在于,投资者认购的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自动分成两类份额,两类份额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不同交易代码上市交易,一类份额在三年封闭期间具有相对稳定的收益,另一类份额在三年封闭期间享有杠杆收益,并同时承担相应风险。[3]
据该产品的主要设计者,长盛基金金融工程部白仲光博士介绍,该基金的特点在于实现了“结构份额、分离交易”。业内人士认为,该基金是国内第一只“双重含权基金”,其双重含权的特征将发掘基金的交易价值,为基金投资带来新思维。
据白仲光介绍,针对同一持有人的“份额结构化”是该基金的创新之处。投资者认购长盛同庆基金后,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将自动分离同庆A和同庆B两类,其中同庆A占40%,同庆B占60%。在三年封闭期结束后,同庆A基金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为5.6%,同庆B则获得全部收益中除去同庆A约定收益外的部分,即借助杠杆效应获得更高的效益,或承受更大的风险。
据测算,只有当长盛同庆基金净值低于0.4元,同庆A才会损失本金。而当净值在0.467元至1元之间时,同庆A都可获得本金和约定收益,全部损失由同庆B承担。当净值高于1.067元后,同庆B开始实现杠杆收益,其杠杆率为1.67倍。当同庆基金净值达到1.168元以上时,同庆B的净值即开始高于同庆基金整体净值,实现超额收益。
由此可见,该基金的两类份额是“双重含权”的。当基金获得投资收益时,同庆A享有优先收益权,同庆B部分则获得其余全部收益。相当于同庆A向同庆B借出资金,力求帮助同庆B实现杠杆收益。而当基金出现亏损时,同庆B要首先承担损失以保证满足同庆A的本金和约定收益,相当于为同庆A提供有限担保,尽可能减少同庆A部分的损失。
联合证券分析认为,对于希望获取长期稳定收益的投资者而言,只需持有同庆A和同庆B,即相当于投资了普通的开放式基金。而且,该基金在三年封闭期内的仓位上限将达到100%,如果未来三年内股市表现向好,该基金将有望凭借仓位优势实现较高收益。
业内人士表示,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在普通的可转化债券基础上,增加了债券的交易价值和杠杆收益空间。而长盛同庆基金将分离交易的理念引入到交易型基金中,通过“双重含权”实现了杠杆特征,并以“分离交易”的设计,赋予了同庆A和同庆B额外的交易价值,使两类份额的溢价交易成为可能,并提供了套利的机会。
可分离交易是实现收益结构化的一种方法,其特点是通过一只产品实现了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灵活地满足其不同风险收益需求的投资方式。
结构化实际上是风险收益的结构化。结构化常见的做法是将一个中等风险、中等预期收益的理财产品分解为两类,一类是高风险、高收益预期的产品,另一类是低风险、低收益预期的产品。
实现结构化的方法有多种,比如像瑞福分级那样分开募集、合并运作的方式。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分别认购瑞福优先和瑞福进取两个产品,二者享受不同的收益和风险,从而实现杠杆性。对于国内第一只可分离交易型基金的长盛同庆的特点,在于针对同一投资者进行结构分级。通过“可分离交易”的创新性设计,使得一只基金同时拥有了“低风险份额”和“杠杆投资份额”两类风险收益特征迥异的交易份额。
在成熟金融市场中,结构化基金是重要的投资品种之一。据资料显示,目前美国52%以上的封闭式基金都或多或少地采用了结构性杠杆。目前,国内的结构化投资产品有瑞福分级基金、马钢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和刚刚获批的长盛同庆基金等。总的来说,国内市场上的结构化投资产品还比较少,风险收益特征还比较单一,投资者个性化投资需求远未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