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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是指在自然状态下的固态和液态烃,也包括从天然气中提取的除甲烷(CH4)以外的任何液态烃[1]。 原油包括天然原油和人造原油:天然原油是指从油(气)田生产井采出的原油,以及用其它方法,如从报废井、未交采油单位或未具备生产条件的各种井收集的原油,也包括从天然气田回收的凝析油;人造原油是指用油母页岩经干馏所得的原油;从干馏气中回收的轻质油和重质油以及烟煤经过低温干馏或加氢炼制的煤炼原油;用天然气合成原油和草炭、泥煤、松根、桦树皮炼制的原油。不包括用机械化炼焦炉、简易焦炉、机械化煤气发生炉回收的高温焦油(高温焦油含化工原料较多,经加工后主要得苯、酚、萘、蒽等化工产品)当前只统计油页岩炼制的人造原油[2]
原油是一种粘稠油状的可燃液体,是由含有1~60个碳的、约500种有机化合物组成的混合物,其中碳的含量占83~87%,氢的含量占11~15%。此外,还有少量的硫、氮、氧元素以及微量元素氯、砷、碘、磷、钾、钠、钙、镁、铜、铁、镍、铅、铝、钒等。原油的外观颜色多为黑色、褐色或黯绿色,也有淡黄色、黄色。原油的性质因产地的不同有着悬殊的差别,其中有以含直链烷烃结构为主的石蜡基原油,有以含环烷烃结构为主的环烷基原油,有介于二者之间的中间基原油。我国原油的共同特点是含硫低、含蜡量高。原油20℃时密度通常在0.77~0.96g/cm3之间。
原油的综合评价包括四部分:
⑴原油的一般性质;
⑵实沸点蒸馏所得原油馏分组成及馏分性质;
⑶各馏分的化学组成;
⑷各种石油产品的潜含量及其使用性能。
(一)商品分类法
商品分类法又称工业分类法,是化学分类方法的补充。商品分类的方法很多,如按原油的密度、硫含量、氮含量和胶质含量分类。各国没有统一标准。国际石油市场常用以计价的标准,多用比重指数API0分类和含硫量分类。
(二)化学分类法
原油的化学分类法以原油的化学组成为基础,通常用与化学组成直接相关的参数表示,如特性因数、关键馏分特性、相关指数、石油指数和结构族组成分类等。
1.特性因数
原油类别 | 石蜡基原油 | 中间基原油 | 环烷基原油 |
特性因数 | >12.1 | 11.5~12.1 | 105~11.5 |
2.关键馏分特性分类法
现在采用关键馏分分类与硫含量相结合的分类法。原油特性因数分类方法不适用于个别原油,如克拉玛依原油。同一原油的性质具有明显的共同特征。石蜡基原油含蜡量高、密度较小、凝点高,含硫、氮、胶质量较低,如大庆原油和南阳原油。环烷基原油的密度较大、凝点较低。中间 基原油性质介于石蜡基和环烷基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