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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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相对应,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只能由标的物所有人单独负担。
单独海损并非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而作出的牺牲,而是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其他原因直接造成的船舶或货物的损失。
与共同海损相比较,单独海损的特点是:
1、它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
2、它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
3、单独海损由受损失的被保险人单独承担,但其可根据损失情况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根据英国海上法,货物发生单独海损时,保险人应赔金额的计算,等于受损价值与完好价值之比乘以保险金。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联系表现在:
1、从性质上看,二者都属部分损失。
2、共同海损往往由单独海损引起。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表现在:
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由所承保的风险直接导致的船、货的损失,而共同海损是为解除或减轻风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采取合理措施造成的损失。
2、损失的承担者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由受损者自己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由受益各方根据获救利益的大小按比例分摊。
3、损失的内容不同。单独海损仅指损失本身,而共同海损则包括损失及由此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