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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店特许经营模式是指特许人将自己成功的单店经营模式许可给某一个受许人(称为单店加盟商)来经营,受许人只能开设一家特许经营单店。从严格的意义上讲,受许人只在单店的物理空间内享有特许人许可的所有权利,在单店的物理空间外则不享有这种权利,这就意味着特许人在一家加盟单店的街对面再授权新的受许人(加盟商)开设加盟单店是合法的。不过,盟主为了保护受许人利益,避免受许人之间出现恶性竞争,都会将单店加盟商的权利扩大。如规定围绕单店一定范围内(比如方圆1公里内)不再授权新的受许人这个做法通常被称为是单店的商圈独占保护政策。如今,这种做法已成为特许人企业的惯例并被写进了特许经营合同之中。
1、单店加盟商有小区域(通常是受保护的一个商圈)独家开设单店的经营权,对加盟商拥有的资金量要求不高,单店经营业务相对简单、易于管理,因此便于招募加盟商。
2、即便个别加盟商经营不善,特许人企业的整体市场也不会”亏掉“很多,因为“亏”掉的最多只是该加盟店所在的商圈。
1、加盟商无权再转授特许权,他只负责一个单店的业务,因此单店加盟商的积极性受限,不愿投入广告宣传。
2、盟主对加盟商的招募及管理成本较高。
3、因为加盟店要一家家地开,加盟商要一个一个地招,所以特许经营体系的网络扩展速度可能会比较缓慢。
4、因为特许人企业直接签订合同的另一方数量众多,所以法律纠纷的可能性和管理成本都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