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适应原则(Dynamic Adaptation Principle)
目录 |
动态适应原则是指即以不断变化的管理行为与手段去能动地适应不断变化着的环境与情景,实现主客观之间的动态适应与协调。
在人员配备过程中,人与事、人与岗位的适应性是相对的,不适应是绝对的,从不适应到适应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人员配备和调整不应是一次性活动,而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1]
人与事的不适应是绝对的,适应是相对的,从不适应到适应是在运动中实现的,随着事业的发展,适应又会变为不适应,只有不断调整人与事的关系,才能达到重新适应,这正是动态适应原理的体现。
在战略调整过程中,增加战略决策的柔性,使其可以根据新信息加以修正。因为环境的快速变化使企业不断地接受新的信息,这就要企业战略既有一定的稳定性,又有一定的适应性,进而要求战略具有动态适应的能力,战略方案具有一定的柔性。 [2]
企业用人管理动态适应指的是人与事的不适应是绝对的,适应是相对的,从不适应到适应是在运动中实现的,随着事业的发展,适应又会变为不适应,只有不断调整人与事的关系才能达到重新适应,这正是动态适应配置的体现。
1、绝对与相对
无论是企业经营与发展趋向还是职位(岗位)人员作业态势都处在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中,不适应是绝对的,适应是相对的。从不适应到适应是在运动中实现的,随着企业与人的发展,适应又会变为不适应;只有不断调节人与事的关系才能达到重新适应,也就是从静态设计到动态调节,达至阶段性的相对平衡状态,这正是动态适应配置的体现。
2、如何匹配岗位的调节
如何把握在企业中,人与事的不适应到适应的过程,应着力的方面为:
营造从个体岗位的自我调整意向和获得上级的帮助下去实现,明确其暂时的适应会最终会被新的不适应所暂代;只有不断调整人与事的关系和才能找到适合内外环境和企业发展相匹配的职位。
从个体岗位的过程管理上升到组织管理层次时,更应重视个体与工作岗位的当前状态;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的因素引起或是实际岗位需要,都要求管理者及时地了解人与岗位的适应程度;从而在资源允许的基础上,争取适时合理的调整。
从动态适应原则出发,应该把人事调整作为一种经常性的任务抓好,全面地对待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这包括:
(1)岗位的调整——设岗数、岗位职责的变化;
(2)人员的调整——竞争上岗,招聘干部,平行调动;
(3)弹性工作时间——小时工、半时工、全时工……
(4)一人多岗——一专多能,有序流动;
(5)优化组合——劳动组织、机构人员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