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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相对指标又称“动态相对数”或“时间相对指标”,就是将同—现象在不同时期的两个数值进行动态对比而得出的相对数,借以表明现象在时间上发展变动的程度。通常以百分数(%)或倍数表示,也称为发展速度。
发展速度减1或100%为增长速度指标,计算结果大于100%为增长多少百分数或百分点,小于100%为下降多少百分数或百分点。
其计算公式如下:
动态相对指标=(报告期指标数值÷基期指标数值)×100%
通常,作为比较标准的时期称为基期,与基期对比的时期称为报告期。例如,200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95533亿元,2000年为89404亿元,如果2000年选作基期,亦即将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作为100,则2001的国内生产总值与200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对比,得出动态相对数为106.9%,它说明在2000年基础上2001年国内生产总值的发展速度。
该指标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通常分为两种情况:
1、与上年或上年同期相比(即环比)。反映某一报告期农业总产值比上年或上年同期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程度。
例:某地2005年农业总产值14.48亿元,2006年达到16.47亿元,其发展速度和增长速度分别为:
发展速度(%)=(16.47÷14.48)×100%=113.7%
增长速度(%)=发展速度-1(或100%)=113.7%-100%=13.7%
2、与历史上某一时期相比(即定基比)。反映某一报告期农业总产值在某一较长时期的发展趋势和发展程度。
例:某地2000年农业总产值为7.26亿,2006年为16.47亿元,其发展速度和增长速度分别为:
发展速度(%)=(16.47÷7.26)×100%=226.9%(或2.269倍)
增长速度(%)=226.9%-100%=126.9(或1.269倍)
通常在进行长期比较时,还要计算平均发展速度和平均增长速度,以反映农业总产值在某一较长时期内逐年平均发展的程度和平均增长程度。
注意:
1、在进行动态分析时,除了计算动态相对指标(或速度指标)外,同时可计算增长量指标,即分子分母数值相减。在进行较长时期分析时,还可计算平均增长量指标,即分子分母数值相减再除以年份数。
2、在计算平均发展速度时,必须采用几何平均法计算,不能用算术平均法计算。即开n次方根,不能简单除以年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