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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店后场经营模式是指掌握某种特色制作工艺的企业设有一个专门制作特色商品的作坊(后场),沿街开设一个或者若干个零售门店(前店),专门销售作坊中生产的特色商品的经营模式。在商品经济不发达时期,这种前店后场的经营模式比较多。在当代发达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只有少数掌握特色商品制作方法的企业才采取这种经营模式。
这种经营模式的显著特点有两个:
1997年,在苏州民乐器一厂的支持和同行们的帮助下,“周万春乐器号”得以复出,并更名为“周万春乐器行”,并逐步形成了前店后场的经营模式。乐器行业主、周荣庭长孙周健,刚过完而立之年,在刻苦钻研二胡等民族乐器制作之余,他思考得更多的则是怎样为万春乐器这一百年品牌导入新的理念。在四周洋乐甲器行大张旗鼓地“围剿”下,万春乐器显得有些默默无闻,但品牌的美誉度却在周氏的一代代努力中,逐渐建立。
民族乐器的制作与销售和一般商品不同,例如,一定的调子,不以音量大小为标准,而以音色清扬为目的。如果把二胡、笛、笙的制作与其他商品一样只是单纯的复制,则不仅是扼杀了个性的创造,也势必导致艺术与创造的平庸,文化与传统的丧失。“周万春乐器行”始终认为:乐器是有灵性的东西,如果失去了个性的创造而简单复制,是对乐器使用者的最大亵渎。尽管很多商品的标准化生产可以推动经济效益的产生,但民族乐器制作的目的是为生活中精英艺术的审美活动创造条件。
正如本案例开头叙述一样,有时为做一件乐器,要经过选料、晾干、制作等一系列过程,耗时一年半载甚至更长时间也是正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