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财政投资(Finance investment for agri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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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财政投资是指财政用于扶持、发展农业方面的支出。农业是财政投资的另一个重点,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1、农业部门的社会经济效益大而直接经济效益小,大量经济效益要通过加工、流通部门辗转折射出来。
2、农业对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的依赖性较强。
3、农业是风险产业,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同在,生产难免有周期波动。
上述这些特殊性,决定了农业财政投资的必要性。
1、农业生产为我们提供了基本的生存条件,为其他生产活动提供了基础。
3、稳定农业是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要使农业部门和农户自身的积累成为农业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有两个条件是必不可少的:
1、农产品的销售收入必须高于农业生产的投入成本。
2、农业投资的收益率必须高于、至少不低于全社会平均的投资收益率。
信贷资金对农业的投入也可以成为农业投入资金来源的一部分。这一来源的保证,也应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其自身还有特点:一是有借有还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适宜处理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资金往来关系;二是到期偿还并需支付一定利息,可以促使用款人合理节约地使用资金,三是方式多样、范围广泛、适应性强。在处理财政支农投入与信贷资金支农投入时应针对信贷资金特点,坚持以信贷资金投入为主,财政投入为辅的原则。
财政对农业的投资具有以下基本特征:一是以立法的形式规定财政对农业的投资规模和环节,使农业的财政投资具有相对稳定性;二是财政投资范围具有明确界定,主要投资于以水利为核心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村教育和培训等方面;三是财政投资虽然是必需的,但一般占农业投资总量的比例较低。
按照我国统计口径,我国财政支农资金包括:农业基建拨款、农业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及农村救济费等支出。从我国实际来看,农业基建拨款和农业事业费构成了财政支农资金的主体,这两项支出之和一般占同期财政支农支出总额的8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