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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双轨制也叫做“退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所谓“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企业基本上都是国有性质,企业职工是“单位人”,在职 时的工资、退休后的养老,完全由单位负责。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了“社会保障”。在这个阶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进行了研究探索,但改革进程相对滞后,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改革的不同步,两种制度在筹资方式、待遇计发调整和管理方式上均不同,形成了所谓的养老“双轨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业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低两三倍。2012年3月,这一制度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对当前的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高涨。前一种,按照现行的制度,公务员退休后能拿到退休前工资90%的退休金。后一种是由企业缴纳占工资总额的20%,职工缴纳个人工资的8%,退休后,职工养老金的多少就与个人和单位的缴费额直接相关,一般来说,按正常工作年龄,据相应的缴费比例,退休后每月拿到的养老金约为在职工资的60%。
双轨差异目前我国实行的是“退休金双轨制”,有两套并行的养老金体系,一套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由财政统一支付“吃皇粮的人民公仆”的养老金;另一套是社会企业单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退下来的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下来的养老金,具体讲表现为三个不同:
一、统筹的办法不一样
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国家财政统一筹资。
二、支付的渠道不一样
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
三、享受的标准不一样
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5倍。养老金待遇最高相差50倍,从被访者来看,最低为200元,最高为10000元。
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它的不合理性、不合法性问题突出。退休金双轨制是对做出同等贡献的企业职工的严重不公。
1、调查显示,89%的网友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上调幅度和速度表示不满,尤其对养老金“双轨制”颇有微词。网友认为,企业退休人员工资过低,如今工资的涨幅也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导致收入差距越来越大。为此,应该公开企、事业单位退休员工资金表,加大企业退休人员工资涨幅,甚至彻底取消养老金“双轨制”。
2、“养老金双轨制”造成除了保障体系的“双轨制”问题外,其实与收入分配改革相关联。改变不公平的“养老金双轨制”,必须把它嵌入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里,才能理顺分配关系,缩小不合理差异。
3、退休双轨制使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退休待遇差距较大,引发公平性质疑;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在养老制度上的双轨制,而制度之间又缺乏合理的转移接续安排,如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途离职只能‘净身出户’,阻碍了人才合理流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国家已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动养老“双轨制”所导致的不合理差距问题的解决:
1、从2005年开始,连续9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对反映差别较大的企业退休高级职称科技人员,在这几年调整待遇的过程中一直给予倾斜。同时,对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已形成机制。
2、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2008年国务院确定山西、浙江等5个省市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但事业单位分类人事制度、工资制度、财政体制改革与之紧密相连,需要同步推进。
3、加快推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进一步提高职工在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中国养老现状已经令人堪忧:养老金呈现“双轨制”,即在现行制度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职工养老金由国家全额拨款,而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是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由企业、职工共同负担。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国家为其划拨的养老保险基金,不仅以员工的实际收入为基数,而且还随着其工资和工龄的增长而增加,据2010年3月5日《工人日报》消息,从2000年到2005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年均增长13.07%和11.48%,同期企退职工的收入年均增长仅6.92%。
在20623人次参与的由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和人民网发起的大型网络调查中,在“社会保障”类,25%的网民最关心养老保险;94%的网民认为,企业职工和公务员养老制度实行双轨制非常不合理。有网友指出,企业退休人员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同等资职退休人员的待遇低两至三倍。退休待遇双轨制是最大的分配不公,改变这一制度,是消除贫富差距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公民的养老问题,因此建议:废除国内养老双轨制的不公平体系,建立透明、公开、公正的养老制度,稳定民心,消除社会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