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养券是指机构把债券长期委托他方代持,不断滚动续作,期限长达数月甚至数年,也称回购养券。
举例而言,比如投资者100万元买入一只公司债,用7天回购融资80万元,拿到80万元之后再买公司债,此时手上的公司债余额就达到180万元。投资者可再次质押还掉7天后到期的回购,如此循环往复,每七天做一次。回购养券的成本是通过质押式回购融资付出的利息,收益来源于所持有多只公司债的利息以及差价收益。
债券代持就是投资者想增加杠杆,但是受到约束,所以让另一个还有杠杆空间的机构代为持有债券,到期给对方一个资金成本,自己保留其他收益。
如果代持时间较长、规模较大,则被称为养券,这就是业内俗称的“代持养券”。
“代持养券”的操作手法和债券回购的类似,债券回购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由债券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
证监会2005年发布通知明确,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而按照业内惯例,债券基金的这一回购上限是40%。
为了追求高杠杆进而获得超越同行的收益,一些投资者往往游走于监管红线之外,变相放大杠杆。
对于这类操作手法,一名基金公司交易员举例称,投资机构可以先买票面利率6%的债券,放在外面做代持,假如回购利率3%,只需给对方3.5%~4%的收益。而为了扩大自己的持仓量,上述投资者可能在“回购额度”已满的情况下继续买入债券,接着找机构代持,给予对方一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