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长期资产(Other long-term ass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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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长期资产是指具有特定用途,不参加正常生产经营过程的,除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以外的资产。一般包括经国家特批的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和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
特准储备物资是指由于特殊原因经国家批准储备的特定用途的物资,未经批准,不得挪作他用。
银行冻结存款和冻结物资是指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或企业的物资实施强制执行的一种措施,经冻结后的存款和物资。
涉及诉讼中的财产是指案件当事人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1)其他长期资产一般具有特定的用途或其使用被限制;
(2)其他长期资产不参加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其他长期资产的动用一般需要经过批准。
(1)特准储备物资
“特准储备物资”账户用于核算有特准储备物资的企业(主要是商业企业)中,特准储备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特准储备物资”账户下,应按特准储备物资的品种、规格设置明细账户。
(2)特准储备基金
“特准储备基金”账户用于核算国家拨给企业的特准储备基金。在“特准储备基金”账户下,应按基金的不同来源设置明细账户。
[例1]企业收到国家下拨的用于备战的特种物资80 000元,已验收入库。分录如下:
借: 特准储备物资 80 000
贷:特准储备基金 80 000
[例2]按国家有关规定,动用特准储备的战备物资50 000元。分录如下:
借:特准储备基金 50 000
贷:特准储备物资 5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