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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两个互斥项目不仅投资额不同,而且项目期限也不同,则其净现值没有可比性。共同年限法是指通过对期限不相等的多个互斥方案选定一个共同的期限,以满足时间可比性的要求,进而根据调整后的净现值来选择最优方案的方法。共同年限法的基本原理是将各方案期限的最小公倍数作为比较方案的期限,进而调整净现值指标,并据此进行多个互斥方案比较决策的一种方法。
等额年金法是用于期限不同的互斥方案比较的另一种方法,它比共同年限法要简单。其计算步骤如下:
(1)计算两项目的净现值;
(2)计算净现值的等额年金额=净现值/普通年金现值系数;
(3)计算项目的永续净现值=等额年金额/资本成本。
共同年限法比较直观,易于理解,但是预计现金流量的工作很难。等额年金法应用简单,但不便于理解。
两种方法存在的共同缺点有:
(1)有的领域技术进步快,目前就可以预期升级换代不可避免,不可能原样复制;
(2)如果通货膨胀比较严重,必须要考虑重置成本的上升,这是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任务,对此两种方法都没有考虑;
(3)从长期来看,竞争会使项目净利润下降,甚至被淘汰,对此分析时没有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