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设施用房(public utility buil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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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设施用房是指自来水、泵站、污水处理、变电、燃气、供热、垃圾处理、环卫、公厕、殡葬、消防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房屋。
市政公用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主要包括城市的电力、煤气、自来水、供热、供气、道路、地下铁路、立交桥、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绿地等为全体市民生活提供服务和发挥城市功能的设施。
市政公用设施大多数是构筑物,附带一部分房屋。
对市政公用设施的拆迁,势必会影响城市功能的改变或城市设施格局的变化,一般情况下,应当尽量避免对市政公用设施的拆迁,但是,出于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不得不对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拆迁时,一定要在保证社会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实施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