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管理(Management of Public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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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管理是公共部门为了保证公共财政职能的履行对财政收支进行的决策、管理、监督等活动的总和。
公共财政管理的主体是公共部门,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得到最大限度履行。
(2)公平目标。对社会收入进行再分配、实现社会相对公平;
(3)稳定目标。保持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实现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宏观经济的稳定增长。
公共财政管理对公共资源进行直接管理,在政府管理中具有核心地位,具体内容包括:
(1)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是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与促进社会公平,这只有通过资源的重新配置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才能达到。公共财政管理的方式、水平直接关系着政府职能的实现,从而必然在政府管理中具有核心地位;并且任何公共管理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这就使公共财政管理部门处于公共组织权力关系的交汇点上,并获得了对资源的“相对垄断权”,由此增加了自身的权力,核心地位更加突显。
(2)在西方国家,公共财政的政治制度背景使公共财政管理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重要舞台之一。在历史上,公共财政是立法权与行政权相互斗争的产物,现代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制度强化了这种斗争,从而把公共财政管理(尤其是公共预算管理)进一步作为斗争的“竞技场”。
(3)公共财政管理是一个变动性很大的领域,较其他领域具有更多的活力。无论哪个财政年度,财政收支的数量都不会相同,公共财政管理的方式、力度也不相同,每年千为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的政策措施更是多种多样。公众对于优质公共财政管理的压力巨大,使得公共财政管理存在着更多的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的需求,并以一系列创新成果显示出这一领域的活力。
(4)公共财政管理的每一次变革都成为公共管理重大变革的先导。公共财政管理是最富活力的公共管理领域,近三四十年来,该领域出现了一系列变革,这些变革在公共管理领域产生了巨大的“蝴蝶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