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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发布了《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勾画了新时期“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的宏大蓝图。 “八纵”通道包括沿海通道、京沪通道、京港(台)通道、京哈~京港澳通道、呼南通道、京昆通道、包(银)海通道、兰(西)广通道。“八横”通道包括绥满通道、京兰通道、青银通道、陆桥通道、沿江通道、沪昆通道、厦渝通道、广昆通道。
根据新修订的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6-2030年),预计到2020年,全国高速铁路将由2015年底的1.9万公里增加到3万公里。
一、打造以沿海、京沪等“八纵”通道和陆桥、沿江等“八横”通道为主干,城际铁路为补充的高速铁路网,实现相邻大中城市间1—4小时交通圈、城市群内0.5—2小时交通圈。
二、完善普速铁路网,扩大中西部路网覆盖,优化东部网络布局,形成区际快捷大能力通道,加快建设脱贫攻坚和国土开发铁路。
三、按照“零距离”换乘要求,同站规划建设以铁路客站为中心、衔接其他交通方式的综合交通体,形成配套便捷、站城融合的现代化交通枢纽。
此外,还包括培育壮大高铁经济新业态、深化投融资和价格改革等措施。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关键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铁路发展。2004年,国务院批准了《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08年,发展改革委组织进行了修编调整。为更好地服务和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发展改革委于2014年底启动规划修编工作,请铁路总公司研究提出规划修编方案建议,各省(区、市)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在此基础上,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深入进行科学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了《规划》送审稿。2016年6月2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3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规划》。2016年7月13日,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和铁路总公司正式印发《规划》。
2004年《规划》和2008年修编《规划》实施以来,我国铁路发展成效显著,基础网络初步形成,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铁路改革实现突破,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增强我国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5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已达12.1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1.9万公里,提前实现原规划目标。
从总体上看,当前我国铁路运能紧张状况基本缓解,瓶颈制约基本消除,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但铁路与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路网布局尚不完善、运行效率有待提高、结构性矛盾较突出等不足。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趋势新机遇,对铁路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一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扩大铁路有效供给;二是拓展区域发展空间,要求强化铁路支撑引领作用;三是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求发挥铁路绿色骨干优势;四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提升铁路应急保障水平;五是厚植行业发展优势,要求建设现代铁路基础网络。
《规划》修编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遵循铁路发展规律,发挥铁路骨干优势作用,统筹需求与可能,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增加有效供给、明晰功能层次、提升服务效能、兼顾效率公平为重点,着力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广泛、高效便捷、安全经济的现代铁路网络,为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支撑。《规划》坚持支撑引领、创新发展;科学布局、共 享发展;层次清晰、协调优化;衔接高效、开放融合;安全可靠、绿色集约的基本。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2025年,远期展望到2030年。
规划方案包括三个部分:
(一)高速铁路网。在原规划“四纵四横”主骨架基础上,增加客流支撑、标准适宜、发展需要的高速铁路,同时充分利用既有铁路,形成以“八纵八横”主通道为骨架、区域连接线衔接、城际铁路补充的高速铁路网。
我们还明确划分了高速铁路网建设标准。高速铁路主通道规划新增项目原则采用时速250公里及以上标准(地形地质及气候条件复杂困难地区可以适当降低),其中沿线人口城镇稠密、经济比较发达、贯通特大城市的铁路可采用时速350公里标准。区域铁路连接线原则采用时速250公里及以下标准。城际铁路原则采用时速200公里及以下标准。
具体规划方案:
(二)普速铁路网。重点围绕扩大中西部路网覆盖,完善东部网络布局,提升既有路网质量,推进周边互联互通。
具体规划方案:
(三)综合交通枢纽。枢纽是铁路网的重要节点,为更好发挥铁路网整体效能,配套点线能力,本次规划修编按照“客内货外”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铁路客、货运枢纽布局,形成系统配套、一体便捷、站城融合的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实现客运换乘“零距离”、物流衔接“无缝化”、运输服务“一体化”。
上述路网方案实现后,远期铁路网规模将达到20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速铁路4.5万公里左右。全国铁路网全面连接20万人口以上城市,高速铁路网基本连接省会城市和其他50万人口以上大中城市,实现相邻大中城市间1~4小时交通圈,城市群内0.5~2小时交通圈。
《规划》提出了8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包括: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培育壮大高铁经济、科学组织项目建设、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强化人才科技支撑、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加强过程监管评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