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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公司奖励计划是在公司超过最低绩效标准时,如利润或根据股票价格计算的公司价值,给员工发资金。
1、利润分享计划(Profit Sharing Plans)
当公司达到利润目标时对员工予以经济奖励。但和基本工资、生活费用调整或永久增加业绩工资无关。两种:
计算利润分享奖金。人力资源专业人员用以下三种方式中的一种来决定利润分享的金额。
第一种,是固定比例法,公司根据成功达到目标的情况决定一个百分比,把这一百分比的税有或税后年利润作为利润分享的奖金。例如,一个公司可能会决定把公司7%的利润用于利润分享。
第二种,公司也可以使用比例升级法来代替固定比例法。例如,公司可以决定,800万美元以内的利润,3%用人利润分享,超过800万的利润,6%用于利润分享。比例升级法可以通过增加分享金额的办法,激励员工为超额利润目标而努力。
第三种,获利界限法是只有在公司利润超过事先定好的最低标准并且低于最高标准的时候才进行利润分享。公司建立最低标准是为了在把利润分给员之前保证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建立最高标准是为公司创造超过该标准的利润的因素不是员工生产力或创造力,而是诸如技术革新这类因素。
优缺点:优点是有利于员工和公司双方。缺点是如果利润分享计划占直接薪酬的比例较大时,员工很难预测自己的收入,可能削弱员工的经济保障。对公司而言,可能造成人才流失。
2、员工股权计划(Employee Stock Option Plans)
员工持股计划属于一种特殊的报酬计划,是指为了吸引、保留和激励公司员工,通过让员工持有股票,使员工享有剩余索取权的利益分享机制和拥有经营决策权的参与机制。员工持股计划本质上是一种福利计划,适用于公司所有雇员,由公司根据工资级别或工作年限等因素分配本公司股票。
1、全公司奖励计划的优点:既对公司有利也对员工有利。
2、全公司奖励计划的缺点:对员工而言很难预测自己的收入,对企业而言员工的绩效与工资没有直接联系,不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