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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资本成本

  	      	      	    	    	      	    

目录

债务资本成本概述

  债务资本成本是指借款和发行债券成本,包括借款或债券利息和筹资费用。债务资本成本是资本成本的一个重要内容,在筹资投资资本结构决策中均有广泛的应用。

债务资本成本计量模型[1]

  一、现行债务资本成本的计量模型

  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债务资本成本的计量模型一般表现为:

  P_0(1-F)=\sum_{i=1}^n\frac{P_i+I_i\times (1-t)}{(1+K_{dt})^i}

  P0——借款的金额或债券发行价格

  F——借款手续费率或债券发行费率

  i——还本付息的期间

  Pi——一定期间之后偿还的本金

  Ii——债务不同期间的约定利息

  t——所得税税率

  Kdt——债务的税后资本成本

  该模型设定无论债务资本用于何处,债务利息支付方式如何,债务利息的抵税作用均发生在利息的支付期,抵税额的计算均以支付期的利息为依据。实际上,债务利息的抵税作用究竟发生在哪期,是否与利息支付期一致,抵税额应该怎么计算,关键应看债务资本的用途及利息支付方式。

  二、债务资本成本计量模型的完善

  (一)债务资本用于生产经营的成本计量模型

  如果债务资本用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在分期付息情况下,利息的抵税期与发生期、支付期一致,借款手续费、债券发行费用及债务利息均可抵减费用支付期的应交所得税;如果债券溢价折价发行,还应考虑溢折价对所得税的影响。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情况下,利息的发生期、抵扣期早于支付期。

  1.债券按面值发行资本成本的计量

  在分期付息方式下,按面值发行债券资本成本的计量模型应该是:

  P_0[1-F(1-t)]=\sum_{i=1}^n\frac{P_i+I_i\times (1-t)}{(1+K_{dt})^i}

  此模型从发行债券的用途出发,一方面考虑了债券利息在支付当期的抵税作用,同时也考虑了债券发行费用在支付当期的抵税作用。按面值发行的分期付息债券,利息抵税额的计算依据就是利息当期支付额。

  如果到期一次付息,债券利息的抵税期与支付期不一致,应分别计算利息支付额和抵税额的现金流量现值。此付息方式下,全部利息期满时一次支付,利息抵税额则按照权责发生制根据利息发生额分期计算,其计量模型应该是:

  P_0[1-F(1-t)]=\sum_{i=1}^n\frac{P_i+(I_1+I_2+\cdots+I_n)}{(1+K_{dt})^i}-\sum_{i=1}^n\frac{I_i\times t}{(1+K_{dt})^i}

  2.债券溢价发行资本成本的计量

  分期付息方式下,溢价发行债券资本成本的计量模型应该是:

  P_0[1-F(1-t)]=\sum_{i=1}^n\frac{P_i+[I_i-(I_i-Y-i)\times t]}{(1+K_dt)^i}

  其中,Yi——每期债券溢价摊销额

  此模型从发行债券的用途出发,不仅考虑了债券利息、债券发行费用在支付当期的抵税作用,而且考虑了溢价对支付当期所得税的影响。溢价发行债券情况下,每期抵税的不是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出的利息,而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扣除该期溢价摊销额后的余额,也即记入“财务费用”账户的数额。因为在债券票面利率大于市场利率时,债券溢价发行,其溢价部分是发行债券单位为以后各期多付利息的一种事先收回,应从每期支付利息中予以扣除。

  溢价发行债券情况下,如果到期一次付息,其计量模型应该是:

  P_0[1-F(1-t)]=\sum_{i=1}^n\frac{P_i+(I_1+I_2+\cdots+I_n)}{(1+K_{dt})^i}-\sum_{i=1}^n\frac{I_i-Y_i\times t}{(1+K_{dt})^i}

  3.债券折价发行资本成本的计量

  分期付息方式下,折价发行债券资本成本的计量模型应该是:

  P_0[1-F(1-t)]=\sum_{i=1}^n\frac{P_i+[I_i-(I_i+Z_i)\times t]}{(1+K_{dt})^i}

  其中,Zi——每期债券折价摊销额

  此模型从发行债券的用途出发,不仅考虑了债券利息、债券发行费用在支付当期的抵税作用,而且考虑了折价对支付当期所得税的影响。折价发行债券的情况下,每期抵税的不是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出的利息,而是在此基础上加上本期折价摊销额后的金额,也即记入“财务费用”账户的数额。因为在债券票面利率低于市场利率时,债券折价发行,其折价部分是发行债券单位为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事先给予债券购买方的一种补偿,应平均分摊到每一会计期间,与每期支付利息合在一起。 折价发行债券情况下,如果到期一次付息,其计量模型应该是:

  P_0[1-F(1-t)]=\sum_{i=1}^n\frac{P_i+(I_1+I_2+\cdots+I_n)}{(1+K_{dt})^i}-\sum_{i=1}^n\frac{(I_i+Z_i)\times t}{(1+K_{dt})^i}

  (二)债务资本用于固定资产建造的成本计量模型

  如果债务资本用于固定资产建造,那么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手续费、债券发行费用及债务利息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均应在发生时记入固定资产的建造成本,不能抵减当期应交所得税;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应记入财务费用,可以抵减发生当期的应交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记入固定资产建造成本的借款手续费、债券发行费用和债务利息只是在其发生时不能直接抵税,但将来仍以固定资产折旧的形式参与抵税。

  1.债券按面值发行资本成本的计量

  分期付息方式下,按面值发行债券资本成本的计量模型应该是:

  P_0(1-F)=\sum_{i=1}^n\frac{P_i+I_i}{(1+K_{dt})^i}-\sum_{i=1}^m\frac{V_it}{(1+K_{dt})^i}-\sum_{i=m+1}^n\frac{I_it}{(1+K_{dt})^i}

  其中,Vit——记入固定资产建造成本的债券发行费用、利息以折旧形式进行的抵税额

  此模型从发行债券的用途出发,一方面考虑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债券利息、债券发行费用不能直接抵税,而在以后期间以折旧形式进行抵税的情况,另一方面考虑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债券利息的直接抵税情况。如果到期一次付息,债券按面值发行资本成本的计量模型应该是:

  P_0(1-F)=\sum_{i=1}^n\frac{P_i+(I_1+I_2+\cdots+I_n)}{(1+K_{dt})^i}-\sum_{i=1}^m\frac{V_it}{(1+K_{dt})^i}-\sum_{i=m+1}^n\frac{(I_i-Y_i)\times t}{(1+K_{dt})^i}

  2.债券溢价发行资本成本的计量

  分期付息方式下,溢价发行债券资本成本的计量模型应该是:

  P_0(1-F)=\sum_{i=1}^n\frac{P_i+I_i}{(1+K_{dt})^i}-\sum_{i=1}^m\frac{V_it}{(1+K_{dt})^i}-\sum_{i=m+1}^n\frac{(I_i-Y_i)\times t}{(1+K_{dt})^i}

  此模型从发行债券的用途出发,一方面考虑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债券利息、债券发行费用不能直接抵税,而在以后期间以折旧形式进行抵税的情况,另一方面考虑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债券利息及债券溢价摊销的抵税情况。如果到期一次付息,溢价发行债券资本成本的计量模型应该是:

  P_0(1-F)=\sum_{i=1}^n \frac{P_i+(I_1+I_2+\cdots+I_n)}{(1+K_{dt})^i}-\sum_{i=1}^m\frac{V_it}{(1+K_{dt})^i}-\sum_{i=m+1}^n\frac{(I_i-Y_i)\times t}{(1+K_{dt})^i}

  3.折价发行债券资本成本的计量

  分期付息情况下,折价发行债券资本成本的计量模型应该是:

  P_0(1-F)=\sum_{i=1}^n\frac{P_i+I_i}{(1+K_{dt})^i}-\sum_{i=1}^m\frac{V_it}{(1+K_{dt})^i}-\sum_{i=m+1}^n\frac{(I_i+Z_i)\times t}{(1+K_{dt})^i}

  此模型从发行债券的用途出发,一方面考虑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债券利息、债券发行费用不能直接抵税,而在以后期间以折旧形式进行抵税的情况;另一方面考虑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债券利息及债券折价摊销的抵税情况。如果到期一次付息,折价发行债券资本成本的计量模型应该是:

  P_0(1-F)=\sum_{i=1}^n\frac{P_i+(I_1+I_2+\cdots+I_n)}{(1+K_{dt})^i}-\sum_{i=1}^m\frac{V_it}{(1+K_{dt})^i}-\sum_{i=m+1}^n\frac{(I_i+Z_i)\times t}{(1+K_{dt})^i}

  银行借款根据其用途和利息支付方式的不同,其资本成本的计量模型同债券按面值发行的计量模型。

债务资本成本计量模型应注意的问题

  1.模型的假设前提。债务资本成本的计量模型均建立在企业盈利之上,不适用于亏损企业。因为只有盈利企业才交所得税,也只有盈利企业才体现出借款费用、债券发行费用及债务利息的抵税作用。

  2.债务还本付息的方式。同一用途的债务资金,还本付息方式不同,利息的抵扣期与支付期不同,个别资本成本不同。用于生产经营的债务资本,在分期付息情况下,利息支付期与抵税期一致;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情况下,抵税期早于利息支付期。

  3.税后资本成本。在应用计量模型时应按现金流量折现法直接计算税后债务资本成本,不能先计算出税前债务资本成本,再用税前债务资本成本乘以(1-所得税税率)来算税后债务资本成本。因为债务费用的抵税额也具有时间价值。

  4.债务资本的用途。在同一还本付息方式下,债务资本因用途不同,其资本成本不同。主要原因是不同用途的债务资本,其抵税额的计算及抵扣期不同。分期付息方式下,如果债务资本用于生产经营,其利息的支付期与抵税期一致,抵扣额的计算根据当期记入“财务费用”的金额计算;如果债务资本用于固定资产的建造,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利息的支付期与抵税期不一致,抵税期晚于支付期,抵税额的计算根据记入“固定资产”成本中利息分期计算。

参考文献

  1. 侯丽平.债务资本成本计量模型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