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投资信托(bond investment tr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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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投资信托,又称公债券投资信托。即以债券作为信托基金的投资对象而设立的信托。与股票投资信托不同的是,债券投资信托不能投资于股票。将投资信托区分为股票投资信托和债券投资信托的主要意义在于,便于保证投资者了解不同信托的投资的性质,并借以判定不同信托的获益可能和风险程度。
1.债券投资信托是每个月都发行一次,每年有许多个基金。这样,每个月募集到的资金可以分别追加设定各个月的基金。每年分红一次,若不想提取现金,可自动转为再投资,能获得复利的收益。
2.债券投资信托的应用对象是:国债、地方债、金融债等为中心,一般在债券上的运用比例占百分之九十以上,剩余的资金也运用于安全性的拆借市场及贴现票据,所以它是安全可靠的储蓄商品。
3.因为每个月都进行募集,故可以随时认购。又因为没有期限,所以任何时候都可以利用,变现也很方便。通常在发行一个月后即可解约。
由于以上特点,债券投资信托在养老基金、计划储蓄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
这种信托报酬一般为每年3.5%,在会计期间终了支付。其中受雇人建设计划及中期债券的信托报酬,每年按平均净资产价值计算,不超过2‰,新政府债券基金则为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