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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层次结构是先将整个系统分为若干管理层次,然后在每个层次上建立若干功能子系统,把信息处理的各种功能有计划地分散到不同层次,并把它们有机地联系起来。
信息系统层次结构从纵向角度表示信息系统的抽象逻辑层次,共可以分为物理层、系统层、支撑层、数据层、功能层和用户层等六个层次。
(1)物理层描述信息系统所有物理设备所处的层面,包括网络、通信设施和计算机系统等硬件设备。该层是信息系统的物理基础。
(2)系统层描述以操作系统为主的系统软件,它是信息系统的软件基础。
(3)支撑层描述支持信息系统运行的所有支撑软件。它包括数据库管理系统、各种中间件、客户和服务器开发软件、分布对象环境和集成开发工具等。
(4)数据层描述信息系统的数据集和数据模型。
(5)功能层描述信息系统所能提供的各种功能,它是实现信息处理、业务处理、组织管理和辅助决策等的功能集。
(6)用户层描述信息系统与进行信息交互的系统界面。
管理学的研究表明,如果层次结构过于“扁平”(见左图),即管理幅度过宽,就会在事实上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与控制,下层就会各自为政。如果层次结构过于“陡峭”(见右图),即管理幅度过窄,层次过多,则会使机构僵化,反应迟钝,不利于管理效率的提高。因此,需要根据系统的实际业务状况确定管理幅度与层次。需要较严格控制的系统,则每一层的管理幅度不宜太大;需要充分发挥下层自主性的系统,则可适当放宽幅度。
所谓分配功能主要是在各层次上,按照其服务对象的需要,存储必要的信息以及配备必要的信息加工功能和显示功能。在这里总的原则是,在哪里用,就在哪里存放;需要汇总信息或加工结果的,就不要传递原始信息;能在一个地方加工一次的,就不要分散到多处去重复同样的加工。当然,这里说的是一般原则,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
在层次式的信息系统中,信息传递的问题是一个突出的问题。虽然按照理论的讲法,应该做到一项信息只存一次,一项加工只做一次,但是由于常常发生多处使用同一信息的情况,这时,就必须在通信费用和存储费用之间通过计算和权衡,求得合理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