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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守则是指描述了企业对相关利益者所承担的责任及处理与这些相关利益者关系时所应遵循的原则,阐明了对员工行为的期望和要求,明确了公司追求的道德目标和所信奉的道德观念。伦理守则基本包括两部分:一是相关利益者准则,即处理与这些相关利益者关系时所应遵循的原则和准则;二是员工行为准则,即对员工行为的期望和要求。
关于伦理守则的内容,缪尔·卡普塔(Muel Kaptein)的实证研究成功地为许多学者所引用。他在2004年分析了全球200多家大公司伦理守则的内容,发现超过一半的公司伦理守则规定了公司在以下一些方面的责任:关于产品和服务的质量(67%)、对当地法律和规则的遵守(57%)、对自然环境的保护(57%)。许多伦理守则对处理和相关利益者的原则做出了明示,例如透明性(55%)、诚实性(50%)和公平性(45%);阐述了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如团队合作43%)、对员工的恰当行为(如歧视问题(44%)、胁迫问题(43%)和员工正确对待公司财产问题(如利益冲突问题)(52%)贪污问题(46%)和欺诈问题(45%);阐述了公司伦理守则的遵守问题(52%)。经过仔细分析,卡普塔发现大部分公司的伦理守则关注于对顾客、投资者、员工、社会和自然环境的责任,而对竞争者和供应商的责任则关注明显减少。在这些伦理守则中过度阐述了处理与相关利益者所应遵循的原则。这些原则是公司和员工行为的准则,他们处理公司和相关利益者的关系,其中透明性、诚实性和公平性是最重要的三个原则。另外在伦理守则中阐述了核心价值观念,这是企业各种行为的基础,利润合作精神、责任感、创新、效率、忠诚、参与、分享、成本意识、和谐等。
但是,当一个企业制定自己的伦理守则时,我们无法规定其具体内容,因为企业可能面临不同的社会环境,存在不同的伦理问题,对商业伦理规范有不同的认识,对自己内部成员有不同的要求,这些差异反映在伦理守则中就表现为内容上的差异。一个优秀的伦理守则应该是企业根据自己存在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只要能够反映自己所信奉的伦理规范,解决自己存在的伦理问题,对企业及其员工的行为能够起到指导作用,这样的企业伦理守则就是好的。
企业在制定和实施企业伦理守时主要的问题有:根据调查,很多企业制定伦理守则并不是为了表达企业所信奉的伦理规范,而是为了企业宣传的需要和应对社会公众的需求。这种伦理守则只不过是企业的装饰和对外宣称的工具。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是,虽然企业是出于真一i5制定伦理守则,但在落实中却事与愿违,伦理守则无法起到预期的作用。为了防止这类现象的发生,在制定和实施企业伦理守则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企业伦理守则必须与企业文化相一致。企业文化对一个企业所起到的潜移默化的作用是不能忽视的,如果二者相得益彰,那么实施伦理守则必定能事半功倍,效果明显;反之,若二者存在着矛盾和冲突,那么要有效地实施伦理守则必定是难上加难。一个信奉利润至上的企业不大可能认真执行伦理守则,关注自己对相关利益者的责任。因此,企业伦理守则要想得到有效的实施,还必须与该企业的文化相一致。很多企业的伦理守则都规定了企业的价值观,而企业的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核心。
其次,伦理守则必须具有可操作性。第一,企业伦理守则必须意思表述清晰准确,只有真正理解规则的内容,人们才有可能遵守规则。第二,伦理守则要与实际紧密结合,不同行业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千篇一律、没有任何特色的伦理守则是不可能在所有企业中都充分发挥作用的,因此每个企业都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伦理守则。第三,伦理守则的内容应该足够宽松,具有开放性,从而允许员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而作出自己的判断。
再次,伦理守则在企业成员之间必须有效地内化。伦理守则是企业用来约束企业成员的行为的,只有将其内化为企业成员真正接受的准则,员工才能自觉地遵守。
最后,企业伦理守则的实施需要企业其他制度的保障。企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任何规章制度要在企业独自存在并发挥作用几乎是不可能的,伦理守则由于其涉及面广,就更需要其他制度的保障。一是其他的规章制度不能与伦理守则在规定和要求上存在冲突,否则会使员工无所适从,导致两种规章制度约束力遭到破坏;二是伦理守则需要其他规章制度的支持,如奖惩制度和升迁制度,对于遵守伦理守则的员工和违反伦理守则的员工应有明确的奖惩制度,只有通过企业的其他制度不断地强化伦理守则的重要性,伦理守则才能更有效地影响企业道德行为。
当然,企业领导者必须全力支持伦理守则的实施。领导者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领导者带头遵守伦理守则起示范作用,“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第二,企业最高领导层对于实施伦理守则的决心对实施效果有着决定作用。
1943年美国强生公司首次出版了著名的23项信条,较为详细地勾勒出公司对顾客、雇员、社会和股东所负责任的内涵。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正式的企业伦理守则。到了20世纪80年代,随着商业伦理学在欧美的兴起,企业伦理守则作为一种道德管理的工具盛行起来。根据2000年KPMG的调查:美国90%的大公司都有正式的伦理守则;加拿大85%的公司制定了伦理守则;在欧洲的大公司里,57%的英国公司、5l%的德国公司和30%的法国公司制定了伦理守则(KPMG2000,Business Ethics SurveY Report。KPMG ethics and integrity services,Toronto,ON)。荣事达于1997年推出中国第一部《企业竞争自律宣言》,在此基础上,1998年又推出了《市场竞争道德谱》,但总体而言,中国制定伦理守则的企业还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