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人格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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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人格道德也称会计人道德品质, 是一个综合性范畴, 也是一种个体现象, 是社会道德在会计人个人身上的表现, 是会计人通过长期的会计道德实践形成的稳定的、整体的个人心理和行为品质上的倾向与状态。
会计人道德品质的主体虽然是会计人个人, 但其内容则是社会性的, 体现着一定历史条件下的某种社会关系的客观性。其本质是社会道德在会计人个体身上即个人性格中的表现, 是会计人个人性格的主导因素。因此, 会计人个人品德是社会普遍道德要求与会计人独特个性的客观性结合。
会计人个人品德是一种综合个人道德心理、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的特定属性。心理和意识是静态角度的道德品质, 行为和活动是动态角度的道德品质。会计人个人的道德品质不仅仅是会计人个人道德行为的外在表现, 且还内涵着一定的道德意识的支配。因此, 会计人个人品德是会计人个人道德意识因素和道德行为因素的有机统一。
会计人个人品德的形成虽然离不开一定文化环境的塑造, 但决不是外力强加个人而成, 而是会计人个人通过自我探索、判断、选择、修养, 即经过会计人个人意志活动才逐渐形成的。实际上是一系列自由意志的选择结果, 高度凝结着会计人个人的意志。而且这种形成过程并不是一劳永逸的, 会计人的道德品质必须靠个人长期有意识地磨炼才能不断完善而保持其稳定性。因此, 会计人个人品德是会计人个人意志的凝结和一生持久磨炼的结果。
会计人的任何一种道德品质的存在都不是孤立的, 而是与其他道德品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每一种基本道德品质从各个不同角度反映着会计人个人对自己、他人和社会的基本态度及行为方式, 反映着人性的美丑与人格的高低。因会计人的个人品德就是其人格道德, 是会计人个体品质与情操的统一。倘若某一会计人不具备作为人应该具有的基本道德品质, 则该会计人就形不成健全的人格。因此, 会计人个人品德是会计人人格道德的不同方面的体现。
会计人人格道德虽然是一种个体现象, 但和其他任何道德一样, 都不是封闭性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道德体系对会计人个人品德的规定性并不是要求每个会计人都成为完人, 而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时代需要和历史文化传承的必然性及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考虑, 提供给会计人对其个人品德的基本要求, 一般由彼此相关的几个人格最内在要素构成:
1 . 忠直。从总体上反映会计人个人对国家和人民利益及会计事业的根本态度。
2 . 诚实。从总的倾向上反映会计人在处理与社会和他人关系中的实际表现。
3 . 智慧。从总的战略上反映会计人的理性思维与真知灼见。
4 . 坚毅。会计人坚忍沉毅意志的反映。
5 . 积极。会计人自强不息、力行向上的进取精神的反映。
6 . 谦洁。会计人谦虚廉洁作风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