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义务(Corporate Social Obl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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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义务是指一个公司的行为符合其应履行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一个企业承担了社会义务,只是说他的行为达到了法律的最低要求,企业所追求的社会目标仅限于有利于该企业经济目标的实现。
企业社会响应是指一个企业适应变化的社会状况的能力,它强调的是一个企业对社会呼吁的反应。一个具有社会响应能力的组织之所以采取某种行为方式,是因为它希望满足某种普遍的社会需要,它不去琢磨长远来看什么对社会有利,而只是去识别主流的社会准则(而不是法律)并改变其社会参与方式,从而对变化的社会状况做出反应。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追求有利于社会的长远目标的一种义务,它超越了法律和经济所要求的义务。社会责任加入了一种道德要求(不是法律或者准则要求),促使人们从事使社会变得更美好的事情,而不是去做那些有损于社会的事情。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的组织从事有助于改善社会的事情,绝不只限于法律要求必须做的或者经济上有利的事情,它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它觉得这些事情是应该做的、正确的或是合乎道德的。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的组织做正确的事情,是因为它觉得有责任去做。
持有企业社会义务观点的企业认为自己唯一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就是对股东的责任。企业社会义务只是工商企业参与社会的基础,而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社会响应均超越了只是符合基本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标准的限度。
可以举例说明这三个概念的关系。当一家公司达到政府设立污染控制标准,或是在晋升决策中不歧视年龄大的雇员,它只是在履行其社会义务。因为法律规定公司不能够污染环境或实行年龄歧视。在20世纪90年代,如果一家化学公司提供照顾雇员小孩的设施,或者宣布其洗衣用品是用100%可再循环利用的纸包装的,那么该公司的行为是社会响应。因为这些行为是职业压力和环境保护者强烈要求的结果,已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呼吁。但是,如果该公司在20世纪70年代就有了照顾孩子或保护环境的举措,那么在当时便是一种社会责任行为。因为这是组织主动去做的,而且是在呼吁者呼吁之前去做的。由此可见,社会责任高于社会响应,社会响应高于社会义务。
关于企业社会义务、企业社会响应和企业社会责任三者的关系,可以用下图1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