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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会计事务是指信托机构受企事业单位委托代其处理有关会计事务方面的业务。包括综合性事务和单项事务,并应根据委托人要求具体办理。
代理会计事务主要有以下内容:
(1)制定财务会计的有关规章制度,健全财务人员管理制度,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根据委托单位的财务状况提出改善会计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建议。
(4)编制预算和决算报告,并从资金到利用率、利润率、费用等方面进行财务分析。
(5)受聘担任委托单位常年会计顾问,辅导和培训财会人员。
(6)代办其他会计事务。
信托机构代理各项会计事务,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财经制度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维护委托人合法利益,协助委托单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办理时,委托单位要填写“委托申请书”,详细说明委托代办事项的内容和具体要求,信托机构同意受理后,双方正式订立委托协议。信托机构按协议规定办理各委托事项。手续费由双方按代办事务工作量的大小协定。一般,可在订立代理协议时先收50%的手续费,其余部分在业务完成后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