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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际消费指人们之间相互交往的消费行为。许多国家、团体或个人,为了某种需要必然要进行一定的交际。
在交际过程中,双方都为对方的消费提供条件,其主要内容是:
1.用于旅途交通方面的消费。这在外交或个人探亲访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
2.用于礼仪方面的消费。这大多表现在国家迎接外宾的设宴、赠礼品以及亲友间互送礼物和宴请等方面。
3,用于看电影、戏剧等文化精神生活方面的消费,等等,这种消费是一种特殊的行为,对消费双方起着积极的连接作用。
交际是人们重要的社会活动,是人们“编织”和“再生产”社会关系网络的主要途径。而交际关系不可避免地要涉及消费关系,构成人们重要的交际消费,并遵循一定的消费规范,其中最主要的交际消费规范包括交互性义务和面子。
首先,交际消费是一种交互性义务。这种消费包括礼物交换、请客吃饭、品茶、饮酒、喝咖啡,也包括旅游、度假、看电影。所有的交际消费都是交互性的“礼尚往来”,有来就有往,“来而不往非礼也”,“来往”本身就是一个交互性的义务,其中不仅赠礼、宴请是一种义务,而且受礼、回礼、受请、回请也是一种义务。否则,不受礼(请)或受而不回,将贬低对方的地位、面子和声誉。可见,表面上看起来轻松自如、慷慨大方、自觉自愿和无私无欲的人际交往实则是一种契约性的和有道德利害关系的行为。交际消费的外表不过是一种夸张和社会欺骗,因为它客观上是出于契约、出于经济上自利的行为。
其次,交际消费又是“面子”消费。面子也就是人脸,也就是荣耀。在中国传统社会,面子是人的命根子。命可不要,但面子不可不要。“揭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是中国人待人处事的基本原则。中国人的面子是一种无可否定的潜在力量,重要而可怕。一旦丢了面子,简直没法活了。项羽打了败仗,无颜见江东父老,自刎而死;刘邦做了皇帝,有了面子,浩浩荡荡地返回了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