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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惠式治理是指依靠各种联结纽带、资源共享、利益往来、情感体恤等因素构成的互惠互利的社区治理逻辑的简约化概括。
在社区治理的实践中,以互惠的形式而展开的非正式合作是一种常态,并成为治理实践的主体组成部分。依靠各种联结纽带、资源共享、利益往来、情感体恤等因素构成的利益互惠、情感互惠、邻壁互惠、组织互惠等,促进了社区治理的有效开展和秩序构建。
1.利益互惠“人们奋斗的一切都同其利益有关”是现代政治生活的一条基本准则。因此,以利益为诱导成为社区治理的常用手段之一。社区干部将社区可以赋予居民的一些权利和利益与社区治理所完成的目标任务、各种要求结合起来,进而约束、规范和引导居民的日常行为。
2.情感互惠将“社区”概念引入社会科学的德国社会学家F·滕尼斯在阐释社区时就开宗明义的提出,社区是互惠式治理:由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亲密、守望相助、疾病相抚、富有人情味的社会群体。尽管时过境迁,滕尼斯所指的社区在当前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但是作为社区之核心和灵魂的“关系亲密、守望相助、疾病相抚、富有人情味的共同体”并未彻底消逝。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使得亲情、友情、人情、面子等日常规则在社区生活中非常显见,且广为流行。调研发现,动用私人关系,充分运用亲情、友情、人情等主观因素来“做工作”的情形很常见,并且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社区治理的基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