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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披露是指上市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和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发布的除定期报告以外的公告。临时报告涉及的相关备份文件应当同时在深交所指定网站披露。
临时披露着重体现了满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要求以及上述时序披露所未列举的非常规信息的披露的完备性要求。
临时信息披露的内容一是重大事件,《证券法》第62条、《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第47--49条,以及《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17、19条,对此事件的信息披露予以了规范;
其次是并购信息,《公司法》第149条、《证券法》第79、84、89、93条和《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第47--49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20、21条,对此信息的编制与披露进行了详细规范;至于其他临时事项,如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告等常规性公告,则主要在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中规范。
对上市公司的股价敏感信息给予披露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明智的决策。
及时披露信息能够确保整个市场获得信息,将内部交易的风险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