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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营企业审计是指对中外双方共同举办的合资、合作企业的财务收支活动及其有关经济活动所进行的审计。其依据是我国公布的各种有关法规,国际公认的会计准则,中外双方签订的协议、合同,以及董事会的决议。
审查内容包括:
1.验证合营各方实际交讷的资本,并提出验资证明书。
2.对企业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3.审核举办合营项目可行性报告中各项内容的可靠性和正确性,判断可行性报告的结论是否正确。
4.审查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和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5.合营企业解散时,应由审计组织、审计人员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以提高经济效益。对其财产、债务、债权等进行审查,并提出审计报告。
目前,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吸引外资,鼓励中外合资经营的方针和政策,因此,国家对合营企业的设立,生产经营,缴纳税金以及利润分配等方面都制定了特殊优惠政策,同时,也针对合营企业的特点,制定了专门的管理措施和方法。这些内容都以法律.法规,条例等形式规范地表现出来。这些法律、法规,条例是中外合营企业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由于中外合营企业是建立在中国境内由中外各方合资经营的,所以,有关合营企业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中的规定既要考虑我国的国情,又要考虑国际上的惯例。这些特点使合营企业审计工作不但要以国内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为依据,同时,也要参照国际上惯用的做法。
中外合营企业审计依据包括下述几方面内容:
适用于中外合营企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国家公布的与合营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例及规章制度。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法律,法规,条例及规章制度的内容是专门针对合营企业的,因此,其对象,运用范围都与国内企业有所不同。
中外合营企业会计准则,是初步总结我国国营企业会计工作的做法,参照国际会计准则,结合中外合营企业的特点而提出来的。这些准则一方面是对中外合营企业会计工作总的要求和财务会计业务处理的规范,另一方面也是中外合营企业审计的依据。因此,在审计中,应根据合营企业会计准则,对合营企业会计行为的合规性,合法性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为了适应不同地区对外开放,吸引外资,举办中外合营企业的需要,不少省,市,经济特区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前提下,制定了一些有关合资经营企业的地方法规和政策,这些地方法规和政策,也是中外合营企业的审计依据。
协议、合同、章程是中外合营企业的三种基本的法律文件。而其中的合营企业合同是最重要的,基本的法律文件。合营企业合同是合营各方就设立合营企业有关事项达成的全面协议,它具体规定了举办合营企业的目的,方法、步骤,相互享有的权力,承担的义务等。合同是合营企业设立和经营的基础,是中外各方合作共事的依据和保证,也是对合营企业审计的依据。另外,董事会作为中外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如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工资计划等。因此,在董事会会议基础上形成的董事会决议(或纪要)也是中外合营企业审计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