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竞赛(patent r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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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竞赛是指由研发竞争演变而来的以获取专利权及其占有量为主要目的的专利竞争和比赛。
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专利竞赛主要可以区分为国家层面的专利竞赛和企业层面的专利竞赛。前者是指各国在全球专利占有量上的竞争,后者是指企业之间,尤其是竞争对手之间在专利占有量上的竞争。当一个企业宣布已经完成某个项目并申请到专利权时,其他企业就不得不放弃正在进行的同一项目的研究工作。在专利制度下的专利竞赛是一种名副其实的“胜者通吃”(Winner-take-all)的企业竞争。
一、专利竞赛理论的产生
专利竞赛理论是技术创新理论和产业组织理论相结合的产物,是随着 20 世纪70 年代产业组织理论第二次高潮的兴起而迅速发展起来的。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每个企业都面临着来自国内和国外的竞争,竞争的日趋激烈使得竞争性市场中企业绩效的核心——竞赛优势受到了普遍的重视与关注。不仅如此,现代企业竞争的中心已由资本竞争转向技术竞争。企业的技术创新已成为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基础和企业日常竞争手段的支持系统。企业间日益激烈的技术竞争、企业研究开发人员及费用投入的逐年升高,迫切需要一种理论来指导企业的创新活动和技术竞争。专利竞赛理论也就应运而生了。
二、专利竞赛理论的基本特点
(1)从理论上讲,专利竞赛理论是技术创新理论和产业组织理论的对接。它把产业组织中以企业为主体的竞争因素和企业的战略行为引入技术创新理论,同时运用技术创新原理和机制来考察企业的市场行为,从而为我们考察企业竞争战略和技术创新开辟了新的视野。
(2)从研究角度上讲,它力图克服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不能容纳创新的缺点,把旧有的经济学框架转化为一个以创新为主核的框架,将技术进步看作内生变量,从而把技术创新纳入经济学理论的研究范围。
(3)从研究层面上讲,它涉及宏观(如竞赛中的政府行为)、中观(如竞赛和产业结构升级)和微观,研究的重点在微观方面。它认为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创新的主体,并沿袭传统经济学中的理性人假设,认为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目标下从事经营活动。它的研究成果丰富了企业的技术创新战略理论,并为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提供了理论指导。
(4)从研究对象上讲,专利竞赛理论研究的是这样一种经济现象:在市场中抢先进入或首先发明者往往能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因此企业间的竞争就如同一场争夺第一的竞赛,而专利制度恰好提供了一种这样的典型环境,即只有最先取得可获得专利的技术创新企业才能被授予对该项创新的独占所有权,从而赢得比赛。在这种特定的经济环境中,企业间的技术竞争被形象地称为专利竞赛。
(5)从研究工具上讲,专利竞赛理论引入了决策论和博弈论。尤其是博弈论的引入,在分析方法上改变了传统经济分析的那种孤立决策(其它经济活动者的行为影响被典型的简化为价格信号)为基础的分析方法,而侧重于经济活动中多个利益主体的行为所产生的相互作用和影响的分析,同时兼顾使用局部分析的方法。
在专利竞赛中,领先企业在一定情况下需要采取合作以及联盟的策略。而对于落后者,要实现技术赶超领先企业,避免自己在未来的不利地位,则采取合作联盟是更加有效。落后企业在追随领先企业的过程中可以采用更加丰富的合作策略,借助外部的力量来克服自己前进过程中的一些不足,同时发挥其独特的优势。
(1)取长补短的联合开发策略。在专利竞赛中,面临着强大的竞争对手,处于弱势地位的企业仅仅凭借孤军奋战,想要获胜的难度可想而知,这时候向外界寻求援手,实施取长补短的联合开发战略不失为一个选择。从外界寻找合作伙伴,彼此之间取长补短,进行联合开发,不但可以汇集两个企业的现有资金、技术和人才,在短期内达到甚至超过对手的实力,而且能够通过选择与自己进行优势互补的合作伙伴,实现“1+1>2”的效果。资金不足而研发能力强大的企业可以和资金充裕但是缺少研发人才的企业进行合作,企业可以和科研院所、大学等进行合作。双方成本分担、利益共享,同时还有效的分散和降低了研究开发过程中的风险,突破了现有财力、物力和人力的限制,达到较高的技术水平,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并且以弱胜强,用较少的成本占领新技术的制高点,打破对手的垄断局面。
(2)建立落后企业的技术合作联盟。追随企业在专利竞赛中,若与领先企业在技术上有较大差距时,可以联合其他落后企业建立技术合作联盟,共同对抗领先企业,否则一旦领先企业具有较大优势时,追随企业若仍然是孤军奋战,相互排斥,只会让领先企业更轻易获得胜利。而建立较广泛的技术合作联盟,发挥技术上的互补和研发人员与资源的集中优势,可以大大加强研发创新动力和速度,加强与领先企业的对抗能力,从而维护联盟的利益。落后企业之间的这种合纵抗衡之势,有利于落后企业挽回竞争优势,降低和分担研发中的风险,提高整体实力和研发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