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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质审查请求书是指专利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的书面材料。我国《专利法》第35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专利实质审查请求书是由专利局以表格的形式制作的,申请人只需填制。除标题外,共分八个部分:
(1)申请人自然状况。包括姓名或名称、法定地址、国籍等。
(2)专利代理机构说明。包括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代理人姓名、地址等。
(3)表明请求进行实质审查的愿望。.它要求说明原专利申请号、申请日期、发明名称。
(4)随送各项材料说明。在随送的各项材料中,凡专利文献应注明国别、分类号、申请日、申请公布日、申请号或专利号,非专利文献应注明国别、名称、引用的文章标题、作者、出版者、出版日期、卷、页数。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发明专利申请人无法提交专利法第36条第2款规定的检索资料或者审查结果资料的,应在本栏项中写明正当理由,并且在得到该项资料后补交。无正当理由不提交的,该申请被视为撤回。
(6)审查费缴送方式说明。
(7)申请人或代理人签章。
(8)专利局处理意见的签署。
1.申请人 | 姓名或名称 | 国籍 |
地址 | 代表人 电话 | |
2.专利代理 机构 | 名称 | 地址 |
代理人姓名 | 登记号 | |
3.根据专利法对下述专利申请提出异议。 申请号 申请日 公告日 发明名称 | ||
4.附条清单 □申请日前与本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外国对该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 □外国对该申请进行审查结果的资料 | ||
5.备注 | ||
6.审查费 元,已通过□邮局□银行专利局收款处交纳 | ||
7.申请人或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 8.专利局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