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多类
一标多类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可以在同一份申请中提出。我国仍然实行一标一类。 许多企业经营范围广泛,往往需要就一个商标在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上提出注册申请。所谓“一标多类”是指:申请人希望就一件商标,提交一份申请书,在多个类别上同时提出注册申请。但目前我国在国内注册方面仍实行分类申请制度,即:在一份申请书上一个商标只能就一个类别提出申请,而不能申请一标多类。
例如:申请注册文字商标“海尔”,用于计算机、洗衣机和空调器、空调设备的安装和维修应分别在第九类、十一类和三十七类分别提出三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