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同市气温: -23至-9° 晴 西风1级 湿度16%。因为天气比较冷,虽然有疫情,但供暖问题更加突出。好多市民反映家里只要15℃/16℃,在家穿棉袄还冷的不行。于是对供热公司骂声一片。还有些市民讨论到底供热有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有没有统一的温度规定?达不到规定的温度怎么办?
下面就为大家一一解答。
1、冬季供热温度规定
冬季供热有没有全国统一的温度规定?答案是有。
按照国家2011年颁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8.3.6条规定,普通住宅的卧室、起居室的室内采暖计算温度不应低于18℃。(见图1)
2、大同市供热条例
供热温度除了国家规定以外,各省市,个别县政府都根据国家标准制订了冬季供热细则,以供热条例的形式出现。大同市于2017年7月25日,颁布了《大同市城市供热条例》。简要介绍如下。
2.1供热和供热期(第三章十六条、十七条)
供热期:每年10月25日-次年4月10日。经市政府批准,可以提前或者推后。
供热温度:除因不可抗力和用户自己责任影响正常供热外,物业室内温度保持在18+_2℃。
2.2停热(二十九条)
需要停热的用户,每年9月30日前办理,并缴纳30%的基础热费。
2.3投诉的规定
发生室内温度不达标或其它供热问题,用户可向供热主管部门或者供热单位直接投诉。供热单位应该在24小时内查明原因,属于供热单位责任,应及时修复,恢复温度。不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应向用户说明。
3、山西省供热条例
山西省供热条例只介绍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第六章二十六条)
不按时限供热,按所欠供热时间和标准热价计算退还用户供热费,并处退还用户供热费5%-10%的罚款。
供热达不到温度规定,按计费面积和时间退还用户供热费,并处退还用户供热费1-3倍的罚款。
需要说明的是,用户出现供热问题时,除向供热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反映外,还要及时收集证据,比如室内温度计拍照、录像等,以便今后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使用。
图1国家温度标准
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