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找工作政审发现自己被坐牢,记录其因为诈骗,在女子监狱服刑
近日,连云港市民姬女士去找工作,工作一会就找到了,就是需要她去PCS开个无罪证明,只要没有做错事,也就是走个流程。
结果超出你想象,PCS直接给连云港市民姬女士说,你这个有案底,大大的案底,一查看我们的姬女士因为诈骗,2009年的时候在江西女子监狱服刑。
实际上姬女士2009年时候在昆山上班,怎么回事了,原来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PCS2009年,抓捕了一名诈骗案嫌疑人,嫌疑人自报了姬女士的名字和相关信息,民J就以姬女士的身份信息录入了办案系统。
后来发现,犯罪嫌疑人真名为史某某,也就是姬女士是无辜的,无罪的,只是被坐牢的,后来,只是这个删除犯罪记录就比较困难了,需要市县两级才能删除,只想说删除!不好删除。登记可容易了,删除太难了。
对于这种情况,网友纷纷表示震惊和不满,认为政府应该更加重视和规范相关数据的录入和使用,不能因为人为因素而损害无辜人的利益。
此事也引发了人们对于个人隐私和数据保护的讨论,一些网友认为个人隐私应该得到更好的保护,而政府和企业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对此,有人说,办案马虎,漏洞百出,当年录入档案时,光凭嫌疑人自己说,J方不用核实身份吗?
如果姬女士没发现,这条莫须有的罪名是不是得跟一辈子?那个真正犯罪的人,又有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
也有人说,录错了没关系,及时改正就行。这事发生在2009年,当时没改已经有点说不过去了,现在该女士3月份向当时办案的江西遂川J方要求更改,但3个月了还是没改。
老百姓真难。江西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
出现这种事情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之前听说过有人冒用他信息上大学的事,第一次听说坐牢也冒用别人的身份信息的。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啊。
出现这种情况,细思极恐,这里面或许是有人在暗箱操作,为给犯罪嫌疑人洗脱罪名,以防影响这个嫌犯的未来,想得挺周到,做的挺严谨,可没想到会有今天。这事的确太奇葩了。
我实在是不能理解,去抓人不是应该按那人的信息去抓的吗?
比如你要抓张三,你不是应该去找张三吗?结果你抓到张三,他说他叫李四,你就按李四给他录入信息了?这也太离谱了吧,
而且嫌疑人冒用别人身份,你们当时没有核实本来就是失职,现在还理直气壮的,记录也不快点删,影响别人找工作。
很奇怪的是,既然不是本人犯罪,又有证明,J方为何不纠正错误?非得让非犯罪人处于“被坐牢”状态?
这得给该女子带来多大的影响?
不管如何一位公民在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就录下了案底,显的办案人员责任心太差,而且错了还不及时改正,这样的人员为民服务着实不放心啊。
希望相关部门进行详细调查,尽快消除相关错误记录,还该女士“清白”,并启动倒查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处分,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公信力和国家司法程序,相关人员定要追责严肃处罚。
犯罪记录干系一个人的清誉和社会影响,办案时定要实事求是,万不可马虎大意!(责任编辑:杨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