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又说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还说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中国人一向重视自己的名声,所谓爱惜羽毛,就是这个意思,接下来咱们就说说这个名字。
我们来看下,名字字形的历史演变:
《说文解字》对名的解释是: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翻译过来就是:自己称呼自己的名字,由口、由夕会意。夕是夜晚的意思。夜晚彼此看不见,所以自己称呼自己的名字。
按许慎的说法,名就相当于现在的自我介绍,我叫×××,自己称呼自己。学者们对于这种解释,有不同见解。一种是认为夕不是晚上,而是人形或口形,代表人说出事务的名称。一种是认为名同明,东汉的刘熙就在《释名》中说:名,明也,明实事使分明也。下边的口象筐之类的器物,代表一切事物,月光照在事物之上,好比给事物命名。
名是需要伴随自己终生的,古人格外重视。话说春秋时,鲁桓公生下了一个儿子,鲁桓公当时就向博学的大夫申繻请教该给孩子取一个什么名字好。申繻解释说取名有五种方式和六种忌讳。五种方式是:信、义、象、假、类。信,就是出生时身上带的特殊标记。义,就是祥瑞的名字。象,就是用相似的事物来命名。假,就是用其他事物的名字假托命名。类,就是取和父亲类似的名字。
六种忌讳是:不用国名,不用官名,不用山川名,不用疾病名,不用牲畜名,不用礼器玉帛名。
申繻还详细解释了这其中的原因,周朝时人们对死者的名字是要避讳的,国君死后做为先祖要受到后代的祭祀,如果以国命名就会废除国,用官命名就会更改官职,用山川命名就会改变山川的名称,用牲畜来命名就会废除祭祀,有礼器玉帛来命名就会废除礼仪。晋国僖侯因为取名司徒而废除了司徒的官名,宋武公名司空,所以废掉了司空的官名。鲁国先公献公名具、武公名敖,就改换了具山,敖山的名字。
总之,不能以大的事物来命名。最后,鲁桓共因为这个儿子和自己出生的干支日一致,就给孩子命名叫作同,这就是后来的鲁庄公。
春秋时的鲁国,有位公孙豹的大夫,曾说过一段人如何不朽的话。叫做: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他有次作了一个梦,梦见天塌下来,压住自己快顶不住了。恰好看见一个长得非常丑陋的人:皮肤黑,驼背,眼窝深陷,猪一样的嘴巴。叔孙豹不知怎的就喊:牛。醒来后,遍寻属下和自己认识人,却怎么也找不到梦中的这个人。后来有个女人带着这个人居然真的来到自己面前,长得和梦中梦见的那个人一模一样。原来是自己逃难时和一个女人私通生下的私生子。叔孙豹就喊他牛,那孩子居然就答应了。这就是竖牛。由于叔孙豹的宠溺,这个竖牛妄图霸占家产,祸害家族,欺上瞒下最后活活饿死了叔孙豹。
由此看来,古人取名时是尽量忌讳取那些大富大贵很高调的名字的,过去农村也有这个风俗,故意给孩子起个贱名,认为贱的东西好养活,名字起得大,恐怕孩子请受不住。我小时候,村里有叫钢蛋,铁蛋的,最可悲的还有叫毛罐(担人粪尿的桶),毛勺(舀人粪尿的勺子)的。哪像现在的孩子,名字尽管往大处起,什么人杰,鹤群这是一般的,厉害的是康熙、千勋都敢叫。当然上文也说过,一些有吉祥福瑞意义的名字是可以的,但过于张扬,反正我感觉是有些不恰当。
不知道,大家注意过没有,古代人名,一般是以单名为主,到了明清之后才有所改观。原来古人有名有字,习惯上名单字双。特别是,到了王莽新朝时,王莽托古改制,认为秦以前以双字为名的很少,提倡单名用字。并写入国家法律。双子名也就成为一种低贱,甚至是罪犯的象征。他曾经会意单于改为单名,他的儿子原来叫王会宗,根据王莽的法律,改为王宗。因为等不及想快点继位,就打算篡权谋反。结果,被王莽发掘,畏罪自杀。王莽就又把他改为王宗,以表明他是犯罪之人,带有侮辱之意。
古人有名有字,名和字往往有一定联系,比如孔子弟子:颜回,字子渊。回,就是旋涡。渊,就是深水。冉牛,字伯耕,牛跟耕田有关。三国时曹操,字孟德。现在我们还说操行品德 。茶圣陆羽,字鸿渐。鸿是大雁自然有羽毛了。陆游,字务观,既然是去游,自然要观看啦。有人据此还写了书,从解释词义的角度来说,既然名和字的意义是相同或相近的,就可以成为解释词义的一种途径。《诗经·羔羊》有句作:素丝五紽。毛传:紽,数也。但清楚丝线的具体数量。好在《经典释文》指出:紽,本又作佗。这样,王引之就在《春秋名字解诂》指出陈公子佗字五父,由此可以推知五丝为紽。
依照古代礼制,小孩出生后三个月,由父亲给起名。到了20岁的时候,要举行冠礼,由族中的长者给他加冠,表示他已成年,可以以一个公民的社会身份从事社会事务了。加冠时,要有这个长者,给加冠人取个字,表示对他的尊重,并以这个名字去参与社会事物。由此我们看出,名是由父母呼唤用的。字是参与社会事物供他人称呼自己用的,显得尊重。可以这样总结。名是用于长辈对晚辈,字是用于同辈之间以及晚辈对长辈。有个词叫指名道姓,直接称呼别人的名字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因为加冠时,身体尚未发育强壮,故称弱冠。古代女子也有成人礼。古代女孩15岁要行笄礼,将头发盘起,插上簪子,表示可以嫁人了,同时也要取字。这里有必要说一下,由于字含尊敬的意味,如果双方差不过大小,互相称兄可以。如果双方年纪过大,长者可称晚辈为兄,晚辈不可以。
上文已提到名字的避讳问题,避讳在我国有悠久的传统,较为可信的是起源于春秋以后。《春秋公羊传》指出,避讳是: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也就是对尊敬的人,对年长的亲人,对先贤圣人。具体说来就是,避尊长,避上司,避圣人,避帝王。《礼记·曲礼上》上说: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正反映了避讳这一个问题的重要性。比如陆游《老学庵笔记》记载,有个叫田等的州官,对别人犯自己的名讳,非常反感。于是正月十五放灯时,属下把本州依例放灯三日,因为灯与灯谐音,就改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这就形成了一个俗语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唐代的大诗人李贺,正是因为父亲名李晋肃,被人告发,结果不能考进士。尽管韩愈替他写了《讳辩》,文中忿忿的说假如父亲名仁,儿子就不能做人吗?但也无济于事,李贺还是失掉了考试资格,可见避讳的风气多么恶劣和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