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跟随主、为主工作的人,必须有受苦的决心,因为这条路就是受苦的道路。有一次,西庇太儿子的母亲同他两个儿子上前来拜耶稣,求他一件事。耶稣说:「你要甚麽呢?」她说:「愿你叫我这两个儿子在你国裡,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耶稣回答说:「你们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麽;我将要喝的杯,你们能喝吗?」他们说:「我们能。」耶稣说:「我所喝的杯,你们必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我父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太二十20至23)
这两个人求的虽然有错,但他们的回答却是对的,要服事主,必须不怕吃苦,到底雅各成了十二使徒中第一个殉道的;约翰是十二使徒中最后一个为主受难的----被充军到拔摩海岛,真是一左一右;作神的儿女,只要信,是没有别的条件的,但要事奉神作神僕人的是有条件的。
主说:「人到我这裡来,若不爱我胜过爱(爱我胜过爱: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26至27)
主又说:「这样,你们无论甚麽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33)
主以盖楼和打仗为比喻:要先坐下算计、酌量,能成功不能,能得胜不能,若是不能,就趁早不必。若半途而废,就像盐失了味,用在田里,堆在粪里,都不合适,只好丢在外面,以后再无用了。主虽然愿意人跟随祂,但祂不勉强人跟随祂,要跟随主的人必须能履行祂的要求:有受苦的决心。今日有许多事奉神的人,跟不上去了!有的逃跑、有的放弃、有的转业,就是当初跟随主的时候,没有先坐下算计花费,没有背起十字架来跟随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