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一朵白玫瑰
一
去年暑假我读了《日子疯长》这本书,一年来,这本书如同外祖母的手掌时时给予我温暖,于是今年暑假我再一次一字一句咀嚼此书,那些淹没在风尘中的人和事令人眷恋,让人荡气回肠,心生无数眷恋。
这部散文是《潇湘晨报》创办人龚曙光的首部慢忆时光散文集。它流畅如溪水的文字,记录了岁月错落中念念不忘的少年时光与人性温情,流露了作者对故乡的深深眷恋,就像作者文中所写——当我们将世界走遍,才发现这一辈子的奔走,仍没能走出那个童年和少年的小镇。《日子疯长》是一本值得大家细细品读的好书。
在这部散文集中,他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自己故乡的风土人情,为那个渐行渐远的时代和其中相遇相惜的人物留下了一份温情而酸愁的记录。茅盾文学奖得主张炜盛赞该作叩击心弦过目不忘,余秋雨称其满纸厚味,让人舍不得快读,龚曙光则宣称,创作《日子疯长》,是他一个人的文艺复兴。
作者龚曙光,作家,文学评论家,出版家,媒体人。2001年他创办《潇湘晨报》,创造了南潇湘、北京华报业传奇。
书中关于母亲的回忆最让我念念不忘,文中是这样写的:母亲,小姐出身丫鬟命,是个典型的富家穷小姐。
母亲的外婆家很富有。老辈人说澧州城出北门,沃野数十里,当年大多是向家的田土。向家便是母亲的外婆家。湘西北一带,说到富甲一方,安福的蒋家、界岭的向家,在当地有口皆碑。蒋家便是丁玲的老家。后来有考证称,兵败亡命到石门夹山寺的李自成,将家人和财富安置在距夹山几十里外的安福,改姓为蒋。能与当年的蒋家齐名,可见母亲外婆家不只是一般的有钱人家。
有一回,聊到《红楼梦》里的大观园,母亲轻描淡写地说:我外婆家有新旧两个园子,每个都有大观园那么大。尽管母亲淡淡的语气不像吹牛,但母亲离开外婆家时尚小,儿时对空间的记忆往往会夸大许多。母亲见我怀疑,便说有一年躲日本飞机,国军一个团的官兵及武器粮草,藏在老园子里,日本飞机竟没有找到一个兵。大学时我去了一趟界岭,在母亲描述的老园子前待了许久。园子1949年后分给了农民,据说住了一个生产队的农户。我去时绝大多数住户已搬走,房屋坍塌得不成样子,只是轮廓还在。前面一口巨大的水塘,呈腰子形横在一座陡峭的山峰前,老园子便建在山水之间一块开阔的平地上。主人在水塘上修了一条路,路上建了一座吊桥,如果将吊桥拉起来,外人除非游泳才可能进到园子。一位靠在断墙边晒太阳的老人告诉我,当年贺龙率兵攻打澧州城,有当地人点水,建议贺龙中途攻打向家园子,顺手牵羊捞些金银粮草回去。据说贺龙一看,园子不好打,怕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误了攻打澧州的正事,老园子侥幸躲过一劫。母亲的记忆也好,老人的传说也罢,如今已都不可考,不过向家的富甲一方,却是毋庸置疑的。
母亲的母亲嫁到戴家,乡邻公认是明珠暗投。母亲的父亲家姓戴,那时已家道中落,除了一块进士及第的镏金大匾,当年的尊荣所剩无几。
母亲的父亲很上进,立志中兴家道,重振门庭,于是投笔从戎。先入黄埔,后进南京陆军大学,在民国纷繁复杂的军阀谱系中,算得上嫡系正统。母亲的父亲身在军旅,平常难得回家,年幼的母亲没和父亲见过几面。
作为向家大小姐的母亲的母亲,似乎并不在意夫君的这份志向,也不抱怨这种聚少离多的生活,更乐意生活在娘家的老园子里。母亲便一年四季待在向家的时候多,住在戴家的日子少。
记忆中母亲的舅舅很多,有在外念洋书并出洋留学的,也有在当地任县党部官员的,还有在家什么都不做,成天酗酒烧烟、纳妾收小的。舅舅们各忙各的,没人关注这个寄居向家的外甥女,甚至对这个嫁出门的妹妹亦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冷漠。婶娘们更是你一言我一语冷嘲热讽,虽有外婆疼爱,母亲和母亲的母亲都有一种寄人篱下的尴尬和郁闷。没多久,母亲三四岁时,母亲的母亲抑郁而死,将母亲孤零零地扔在了向家。
谈及母亲的母亲的死因,一位婶娘隐约告诉母亲,说母亲不是戴家的骨肉。言下之意是向家大小姐另有所爱,而且与戴家公子是奉子成婚。那时母亲尚小,并不明白这事意味着什么,对她的命运会有什么影响,只当是婶娘们惯常的饶舌。懂事后母亲想起向家的这则飞短流长,又觉得将信将疑,因为母亲对婆家的冷淡,父亲对母亲的疏远,除了家世和个性的原因外,似乎另有隐情。多年后母亲和我说起,我倒觉得以向家当年的家世与家风,大小姐以爱情抵抗婚约,做出点红杏出墙的壮举,似乎也在情理中。
这件事的后果是苦了母亲。母亲的父亲不久便续弦再娶。有了上次迎娶富家千金的教训,这次娶了一个贫寒人家的女儿,并很快生下一男一女。在这个新组建的家庭里,母亲成了外人。母亲的父亲依然在外戎马倥偬,继母带着三个孩子在家。即使继母不是生性刻薄,母亲在家也要带弟妹,洗尿片,打猪草……
母亲的外婆去世后,母亲成了真正的孤儿。在富有的向家和败落的戴家,母亲都是无人疼爱的无娘崽!就在外婆死去的那一刻,家便在母亲的情感世界中彻底坍塌了。
关于母亲的回忆,作者从母亲的母亲开始写起,这厚重的背景凸显出母亲娇小柔弱孤苦无依的童年,这就一下子拉近了人们同情怜悯的距离,与作者与这本带了感情的书有了亲密的感觉。于是读着读着就走进了江南水乡那黑瓦白墙的厚重历史岁月中,走进了梦溪这个诗意浓浓的小镇。
如一树繁花
二
这一曲时而激越时而低徊的长吟,笔触所及,皆为梦溪故地的父母至亲和儿时老友。野风吹起渡口的层层涟漪,湖上芦荻声声如诉。如水的逝水年华被作者诗意的笔触拉了回来,一个离我们遥遥无测、邈远到难以言喻的空阔世界展现在我们面前。诗人沉浸忘我,以至于忽略了光阴流转,心灵留驻,耽搁在一壶浓香扑鼻的春醪旁,酣醉不起。
走入古镇深处,感受风情野韵和一个个传奇。扁平的历史在我们眼前矗立起来,古井苔痕变得鲜活洇湿,开始一滴滴渗流垂落。一个少年从踏上停泊乌篷船渡口的第一步起,就开始目击生存的忧伤和惨烈,接受自己不可摆脱的命运。记忆中的第一次死亡事件是镇上的老更夫,这位老人每天夜里呼喊的小心火烛突兀地消失。而后是一个个亲人的离去、从小厮磨的友伴作别。无法习惯的死亡与同样唐突的爱情交织一起,令人滋生出无法排解的哀痛和深长的恐惧。
这故事由小城、村野、河畔、知青生活点组成,孕化演绎,滋生万物。它贫瘠,却散发出永恒的温情。纯真无瑕的爱恋与乡间猥亵,令一颗游子之心无力割舍。
这又是一部周备细致的人物志、风俗志,是与故土的一次促膝长谈。其中,追忆九条命的顽韧的父亲,读来真是感人至深催人泪下,再没有什么文字可以替代。有一些过目不忘的篇章,于节制朴素中透露出惊心的消息:三婶的失贞和男人的颓唐;麻脸老校工悲壮的义举……它们沾满血泪,闪烁着艰难生存的人性之光,其故事本身就蕴含了底层的日月伦常,写满道德礼法,可以作为复杂的人性标本,一部乡间的百科全书。
它写苦难不做强调,谈幸福不事夸张,所有议论和修饰都给予了恰当的克制,有一种自然沉稳、自信达观的气度。掩卷之后,我们耳旁会长时间响着知青们在露天影院的那场打斗声,北风掠过大苇塘的尖啸,感到阵阵刺骨的寒意。那片无边无际的芦苇荡凄凉而又迷人,好像是专门为当年知青们量身打造的一个人生舞台,在此尽可上演淋漓的悲喜正剧。
如一条小径
三
书中浓墨重彩写了一棵祖父的大梨树,它仿佛栽种于文字中央,蓬勃茂盛,硕大水旺,俨然成为一凛然不可侵犯的神物,为一历经沧桑者的另一具形骸。这些描述甚至让读着恍若站在了《诗经》中那棵神奇的甘棠之下,瞻仰它的浓荫匝地,伟岸雄奇,承接不可思议的神性之光。
翻阅中,我们不知道这本书有什么理由从无数的乡野回忆中凸出,也不明白它叩击心弦的力道从何而来。熟悉的生活场景,血缘和故土,生死离别,他乡忆旧,如此而已。可又不止于此。形制类似,质地有异,原来它以独有的蕴含和舒张吐纳,产生出绵长不息的力量。
信手写信心,倾吐过来人的慷慨,其实是很难的一件文事。世事洞明而后能舍,经历漫长愈加执着。我们就此看到了一篇篇没有书生气也没有庙堂气,更没有腐儒气的自然好文。它是心灵自诉,岁月手札,亲情存念,也是搏浪弄鱼。
在读过了太多风筝似的文学之后,作者宁肯自己的文学是一片落叶。落叶纵然飘摇,最终的目的却只有一个,那便是大地,是故土。
对故乡的深情与眷恋,是人性中最温柔、最脆弱的角落,也是中外文学永恒的母题。没有人能逃离故土的牵绊。当童年与故乡渐行渐远,在文学的怀抱中,作者在文字中找到了另一种慰藉。
文学让作者找回了精神的故乡,而他也希望通过文学唤起一代人对故乡的回望。因此他笔下的故乡没有五颜六色的滤镜,不是沈从文书中的世外桃源,也不似鲁迅笔下的那个社会解剖台。他站在记忆的舞台上,以自己独有的温情与理性轻轻揭开幕布一角,透过飘散的微尘,整个故乡如潮水般汹涌而至。
如墙上的凌霄花
四
这本散文集所以用大篇幅去写老家,原因很简单,故乡既是最熟悉的地方,也是最陌生的地方。熟悉,是因为小时候的记忆最深刻;陌生,是因为作者走出去之后,就再没有专注地看过它一眼,包括生活在那里的亲人、长辈、朋友。所以故乡对于作者来讲不仅仅局限在地域和风物上,更重要的是,它是一条生命脉管,通过它可以抵近作者文化根系的原点。
《日子疯长》的问世,标志着中国的当代一部相当重要的散文作品和一个相当重要的散文家的诞生。
翻开《日子疯长》,总有一种感受扑面而来,会在心里弥漫起巨大的乡愁。正所谓穿州过府,提灯还家。
我们目之所及的风物,总归是要流失的,不管它们今后变得更破败还是更繁盛,注定不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东西。在作者笔下,对于儿时所见的故乡,一点加工虚构都没做,但是今天已经不复存在了。这是我们没有办法去挽回,也挽不回的。为什么会选择文学复原?其实这在冥冥之中已经注定,它更像是一种纠缠,一种召唤。
散文是明心见性的文体,读这部作品的时候,我一直在想,作者到底是个怎样的作家。他的语言和表达焕然一新,能给人以巨大惊喜。他笔下的那股冲击力,他在用自己的创作告诉我们,我们记忆的魂魄一直埋在故乡。
如经天纬地的一轮太阳
五
故乡无疑是最难写的题材之一,因为它是一种源远流长的书写。近代写故乡的巅峰,当仁不让是鲁迅,因为他写出了阶层的差异,写出了人性的深度。作者和鲁迅既像也不像,像的一点在深度上。我们每个人写故乡,总跳不出乡土的风景,但真正能让读者记住的,还是故乡的人事和人情。《日子疯长》让我特别感慨的是,作者在其间用满怀情感的语言写了那么多的人:母亲、父亲、大姑、三婶……在他把这些人一个个记录在文字中时,实际上他也穿越了时间与空间,重新回到故乡的怀抱。
作者有能力,有推动力,引领我们重回故乡深处。在《日子疯长》中,我们读到了一种杂花生树、生机勃勃的可能性。做回了那个在乡间偷柴火、摸脚鱼的少年。
正是数十年来不间断的这份留心,让作者的胸腔长出了茂盛的竹林,在略显浮躁的文坛中,他成为了备受读者期盼的珍稀物种。
一个好的散文家,首先其生活要充实。催生了《日子疯长》这样平白质朴、有情有义的作品;天天躲在书房里面的人,写不出这种在大地上的散文。
陈丹青说,习作是课桌上摸鱼,非常自在。我觉得《日子疯长》就是这样。他的文字没有边界,他的写作也没有条条框框,就是靠他作为作家的本能驱使,自在写来。文学变成了一个人精神撒野的地方,如果在这里还循规蹈矩,那它还有什么意义?
如窗前一瓶插花
六
可能正是因为作者在文学这块领地上没有规矩,所以在写作当中,他想到哪儿写到哪儿,且行且止。这是一种自由的状态。
散文家一定是懂得这个世界的人,他一定要走过千山万水,看遍人世风景。他要懂得这个世界上的爱有千万种,它超越肉体,超越性别,超越观念,超越种族。作者懂人事,懂人生。譬如《大姑》中的女主角孩子早夭,她是怎样消化自己的不幸的?因为第一个儿子太可爱了,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所以她说这个孩子不能属于我。这是今天一位农村女性对苦难的跨越,我读到这里很动容。她固然意识到自己的命可能不好,但是,要往好的方向活,而后来果然是活得越来越好。这一情节让我们很自然地联想到了祥林嫂,今天的大姑和那个时代的祥林嫂由此构成了一个对话关系:我们要如何理解女性,如何看待此时此刻的中国和彼时彼刻的中国?总之,在这部作品中,我看到了一个懂得世界、懂得人心的作者。对作者本人而言,这次率性的写作是一种守望与回归,是一场呕心沥血的战争。
布罗茨基曾经在《致贺拉斯书》中写到,当一个诗人写诗的时候,他最直接的读者并非他的同辈,更不是他的后辈,而是其先驱,是那些给了他语言的人,那些给了他形式的人。
与此同时,他还继承了另一个传统,那就是鲁迅笔下的那种忧国忧民的意识。作者笔下有浓重的历史感,每一个人的背后其实都是历史的投影,蕴含了一份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情愫。
多年以来,我们的文学得以薪火相传,作者就是一位这样的作者。在这样一个全民写作、鸡汤文泛滥的时代里,他的作品显得尤其真诚,也格外值得关注。
作为一个读者,每次看到作者笔下的人物和故事,总会产生挥之不去的依恋。读完这本书有两句话蹦到嘴边:第一,找点时间,好好看看爸爸妈妈。读懂他们,比读懂你的领导,比读懂你的员工重要一万倍。第二,无论怎样艰难乃至荒唐,日子都要过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