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考试的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
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公告(第5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 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1日9时至4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内地的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21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市州司法局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2022年7月12日至15日期间,按照资格申请地市州司法局公告公布的地点和有关防疫防控要求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符合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放宽地区户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三)证件照片。与本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四)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市州司法局现场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咨询电话
长沙市司法局 0731-85409819
衡阳市司法局 0734-8192280
株洲市司法局 0731-28685353
湘潭市司法局 0731-58570881
0731-58224405
邵阳市司法局 0739-5325762
岳阳市司法局 0730-8217543
常德市司法局 0736-7760039
张家界市司法局 0744-8301720
益阳市司法局 0737-4225647
郴州市司法局 0735-2366632
0735-2366626
永州市司法局 0746-8511165
怀化市司法局 0745-2712723
娄底市司法局 0738-8311696
湘西州司法局 0743-8750586
湖南省司法厅
2022年6月23日
来源: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与对外合作交流处
编校:叶子 小袁
审核:黄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