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自首,但社会影响极差,张妙没有语言刺激当事人,加薪仅仅因为撞人,就自行决定杀人灭口,已经属于故意杀人罪而杀人情节的判定,是由于事情的起因只是一场普通车祸.一切都是加薪一手造成的关于自首情节,警方最初找到药加薪是因为其杀人后又连续撞伤的两人找到他的,当时警方并不确定是药加薪杀人的,只是问起张妙被杀案,药加薪当时是否人的,后来在自己家人的劝说下来投案,也就是在警方并没有对其定罪的情况下投案,虽然最初没有交代事实,但后来也属于自首现在很多人骑车子不注意看车就过马路,酿成惨剧,正常情况下汽车是不会撞到轻便车的..现在农村人不好惹,农村人现在很多很有钱,但教育低,你在他们面前用钱和道理摆不平任何事情,事发突然,看到有人记你车牌号,肯定会一时失去理智的.个人认为对于一个没有犯罪前科的人来说,死刑重了,生命可贵,自首情节是很具社会影响力的,这样谁以后还敢自首阿!